为落实泉州市组建高质量文旅讲解队伍专题会议精神,全面加强我市导游、公益讲解员队伍建设与管理,规范服务行为,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促进泉州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泉州市文化旅游发展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星级导游管理规定(暂行)》《泉州市公益讲解员管理规定(暂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一、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或快递方式将意见寄至泉州市文旅局
电 话:0595-22160978 联系人:吴先生
通讯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2楼市场管理科
邮政编码:362000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
邮箱:qzsck978@163.com
二、意见征求时间为:8月29日-9月13日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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