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推进露营经济业态规范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泉文旅规〔2025〕1号)于6月24日印发实施,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要求,以及全市露营经济业态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丰富休闲产品供给,有序引导露营休闲业态发展,依据文旅部等十四部门《关于推动露营旅游休闲健康有序发展的指导意见》(文旅资源发〔2022〕111号)、福建省文旅厅等十二部门《关于引导自驾车旅居车营地及帐篷露营地规范发展意见(试行)》(闽文旅规文〔2024〕1号)和《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1710-2015)、《自驾车旅居车营地质量等级划分》(LB/T078-2019)、《生态露营地建设与管理规范》(LY/T2791-2017)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本《意见》主要内容共五个部分,阐明了制定政策的目标要求,明确了适用范围、设置要求和重点任务,以及相关部门的组织保障管理责任。
(一)目标要求
明确到2025年底,每个县(市、区)至少打造一个具有泉州特色的露营业态标杆项目,丰富休闲度假产品供给。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适用全市面向大众休闲度假需求,提供露营休闲设施和露营服务的营利性经营主体。
(三)设置要求
1.选址合法合规。避开灾害易发区,优选乡村旅游重点村闲置资源、郊野公园、滨海沙滩开放休闲用地等合规区域。
2.凸显本地特色。结合“一县一溪一特色”,发展“露营+采摘”“露营+集市”“露营+美食”“露营+艺术”等新业态。
3.安全应急管理。立应急救援点,配备救援设施、消防器材和常用药品;开展夜间露营应具有亮化功能、报警设施及专人值班。
4.依法依规经营。经营需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营地住宿、文化演艺、高危体育项目应获专项许可。
5.加强基础保障。提供生活必备设施,维护良好卫生和生态环境。
(四)重点任务
1.优化规划布局。科学规划布局营地,保障各类用地供给,各县(市、区)要依托山地、滨海、生态等资源富集地,公布可供发展露营经济业态的区域。
2.提升服务品质。发展多种营地形态,鼓励“露营+”融合充实多种服务内容,丰富露营休闲体验,满足多样化需求。
3.加强政策引导。完善标准体系,引领露营产品服务提质升级。鼓励各县(市、区)从财政、规划、用地、宣传等方面加大对露营地建设给予倾斜。
4. 做好宣传推广。加强宣传引导,树立健康文明露营消费观念,鼓励推广露营文化,培育露营市场。
5.强化安全管理。做好应急物资储备,推动营地上线平台导航,安装摄像头等安全管理设备。
(五)组织保障
市直十四个部门联动协同发力,露营地按科学规划、属地管理、部门监管、行业自律的原则落实好管理责任,为露营经济业态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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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1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十四部门印发《关于推进露营经济业态规范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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