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3〕9号)第21条规定:“鼓励微短剧、综艺节目合规剧组来我市取景制作。总时长50分钟以上且以我市为主取景地的微短剧、综艺节目,在省级卫视或爱奇艺、优酷、腾讯、芒果TV等知名平台播出的,按每50分钟给予一次性补助10万元;在央视播出的,按每50分钟给予一次性补助15万元。每个项目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按照《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泉州市新形势下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激励措施文旅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泉文旅〔2024〕42号)文件要求,泉州广播电视台《人间办事处》、福建省子燕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今生簪花,世世漂亮》、福建省西窗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漂洋过海只为你》、乐享橙果(福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彼岸灯塔》共4部微短剧申报该政策,经审核,4部均符合条件,将给予《人间办事处》奖励10万元,《今生簪花,世世漂亮》奖励20万元,《漂洋过海只为你》奖励10万元,《彼岸灯塔》奖励30万元。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7月31日—2026年8月6日
联系电话:0595-221080070595-22108007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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