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文化市场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文化市场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或快递方式将意见寄至市文旅局。
电 话:0595-221189805-0595-22118980 联系人:黄志强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市行政中心C栋2楼市文旅局
邮政编码:362000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
邮箱地址:qzwhzhzf@163.com
二、意见征求时间为:5月15日-5月31日。
附件:1.泉州市文化市场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泉州市文化市场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4.《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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