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开征求《泉州市文化市场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意见
来源:法规科 时间:2026-05-15 17:36 浏览量: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进我市文化市场包容审慎监管,激发市场活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泉州市文化市场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将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或快递方式将意见寄至市文旅局。

话:0595-221189805-0595-22118980    联系人:黄志强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市行政中心C栋2楼市文旅局

邮政编码:362000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

邮箱地址:qzwhzhzf@163.com

二、意见征求时间为:5月15日-5月31日。

 

附件:1.泉州市文化市场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2.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3.《泉州市文化市场领域“首违不罚”实施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4.《泉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试行)》起草说明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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