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泉政文〔2021〕10号)、《泉州市扶持影视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申报指南(2022版)》(泉文旅〔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第三条“奖励优秀影视剧本创作和交易。对反映泉州题材、讲述泉州故事影视剧本获得国家、省级专项资金资助的,按上级资助金额的50%给予免申即享奖励。”按照《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度福建省电视剧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25〕88号),晴空一鹤传媒(泉州)有限公司电视剧《长夜星火》获得省电视局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剧本创作30万元,晋江市融媒体中心纪录片剧本《铭记·1945》获得省电视局网络剧创作生产专项资金剧本创作25万元,经审核,电视剧《长夜星火》根据泉州革命先驱、“惠安暴动”众烈士的光辉事迹改编,纪录片剧本《铭记·1945》主要讲述抗日战争中海内外泉州晋江儿女捐钱捐物、亲赴战场、奋起抗战的事迹,属于反映泉州题材、讲述泉州故事影视剧本,分别给予奖励15万元、12.5万元,共计27.5万元。
第四条“鼓励在泉州设立影视服务企业。影视服务企业引进影视剧组、影视资源,在泉州实际拍摄周期累计超过5天的,由所在县(市、区)(含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负责协助支持,并可以每天给予2000元奖励,最高不超过18万元(需影视作品上映后方可申报领取)。”根据石狮星海兄弟影视制作有限公司申请,经审核,网络剧《焕羽》由厦门西嘻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摄制,在泉州拍摄实际天数为72天,已在腾讯视频播出;网络剧《假面迷情》由上海开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摄制,在泉州拍摄实际天数为27天,已在搜狐视频播出。给予奖励《焕羽》14.4万元、《假面迷情》5.4万元,共计19.8万元协拍方奖励。
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将拟奖励企业名单及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21日
联系电话:0595-22108007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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