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泉文旅〔2021〕83 号文件精神,经组织专家对安溪县等5家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培育单位、安溪溪禾山铁观音文化园等5家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检查、评审,安溪县等5家培育单位达到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标准要求,拟授予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称号;拟同意石狮市蚶江镇等5家作为第三批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培育期一年,现予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19日,公示期内若对公示单位有异议,可实名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人:李渊博、熊小敏,电话:0595-22108002。
附件:拟授予“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称号名单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文化改革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3 日
附件:
拟授予“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和“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创建单位”称号名单
一、泉州市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名单
1、安溪县
2、龙鹏陶瓷文化产业创意园
3、晋江市金井镇
4、石狮市永宁镇
5、台商投资区张坂镇
二、第三批市级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
创建单位名单
1、石狮市蚶江镇
2、九十九溪流域田园风光
3、安溪溪禾山铁观音文化园
4、得壹醋业
5、中国茶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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