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古城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
来源:资源开发科 时间:2020-07-08 17:52 浏览量:

  2020年7月6日,福建省旅游资源规划开发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发布《2020年福建省4A级旅游景区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名单公告》(闽旅资评委[2020]1号),泉州古城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正式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 

  截止2020年6月,全国共有国家级旅游度假区30家,全省共有省级旅游度假区8家,多数依托山水自然资源创建,以古城文化生态创建旅游度假区,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一定的示范引领作用。随着“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申遗、城市双修工作的不断深入,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成功入选首批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泉州古城作为文化旅游资源集聚区、旅游集散地,未来将成为我市文旅发展引擎。省文旅厅认为泉州古城文化资源禀赋在世界范围内具有独特性和稀缺性,遗产点等级与数量、非遗传承与活化等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和国际竞争力,对我市以古城为载体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给予高度肯定。 

  泉州古城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位于泉州市鲤城区,以古城6.41平方公里为核心,拓展笋江公园、接官亭等绿地,总面积 8.37 平方公里。符合《旅游度假区等级管理办法》和《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国家标准(GB/T26358-2010),“面积不小于5平方公里”“住宿接待设施不小于500间”等强制性指标的要求。近年来,通过古城保护3.0,按照“品牌塑造、遗产保护、主客共享、全域旅游、休闲集聚”等发展原则,树立入“城”即入景,旅游即生活的理念,泉州美好生活方式已成为一道吸引外地游客的靓丽风景线。 

  经市政府同意,市古城办积极作为,鲤城区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以“文化生态博物馆”模式活态传承与合理利用古城自然、人文资源,省、市文旅部门给予大力支持。下一阶段,属地政府需进一步理顺泉州古城文化生态旅游度假区的管理运营机制,加快综合服务中心、停车场、标识系统、智慧旅游建设提升休闲度假氛围,力争成为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的“泉州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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