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泉州展区特装项目采购公告
来源: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 时间:2019-09-30 17:34 浏览量:

各有关单位:

  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拟定于11月1日至4日在厦门市举行。我局拟组织各县(市、区)文化企业参展,整体打造海丝泉州文化形象,展区整体设计特装。根据有关规定,拟对展区设计和装修工作面向社会进行征集,评选一家服务商负责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泉州展区设计布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第十二届海峡两岸(厦门)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展区设计布展项目,包括设计、布置、施工搭建、安装、撤展及技术服务等。

  (一)布展位置:厦门国际会展中心C2厅展区

  (二)布展面积:共190个展位,总面积1710㎡详见采购文件附件

  (三)时间安排

  10月29日-31日(8:30-17:00) 布展

  10月30日-31日(9:00-17:00) 参展商报到

  10月31日                    消防安全检查

  11月1日09:30                开馆仪式

  11月1日-4日(9:00-17:00)   展区开放

  11月4日16:00                撤展

  二、设计要求

  (一)展区共设置展位190个,其中中国工艺美术大师特装展位12个。展区整体风格应符合“清新福建 海丝泉州”文化形象,做到特色鲜明,大气典雅,简约时尚,具有较强的视觉吸引力和冲击力,以海丝文化、闽南文化为主题,充分展示泉州文化产业发展成果。

  (二)其它要求

  1、在展区装修施工期间所产生的费用,包含场地特装租金、水费、电费等全由中标人承担,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应完整、细化,应详细标注使用材质和制作成品后的规格、数量等。

  3、在投标时提供详细方案,内容应包括设计方案、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项目实施流程、项目实施进度等。

  4、中标人应向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供参与本项目所有管理、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在确定合作后指派有丰富经验的项目经理负责现场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工作,项目人员和技术人员、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5、中标人遵循安全第一原则,确保项目实施过程安全、保质保量。

  6、投标人应承诺根据招标人要求,继续修改、完善相关设计方案,并根据招标人最终确定的布展方案及搭建要求保质保量的完成所有工作。

  三、经费要求

  (一)费用:

  总费用控制在20万元以内,包括设计、布置、施工搭建、安装、调试、撤展及技术服务等。

  (二)付款方式:

  电汇方式,款项于项目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付清。中标人应在约定付款日前开具合法正式发票并交付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再依约支付费用。

  四、招标形式

  采用综合评分法:由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组建询价评标小组,对投标人基本情况和所提供材料及报价综合评分,选取一家项目服务商。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按要求向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提交报价、企业资质及分数设置中对应可得分的材料等。

  分数设置:

  总分(100分)=价格(45分)+方案设计(55分)

  其中: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方案设计分主要从主题内容、布局设计、项目施工等方面综合打分。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六、设计方案及报价报送截止时间

  2019年10月10日

  七、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泉州市府东路东海行政中心二期交通科研楼C栋南侧二楼

  联系人:林志云

  电  话:0595-22118971

  邮  箱:QZWHCY@126.com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9月30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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