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6-2500-2026-00006
    • 备注/文号:泉文旅职改〔2026〕5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3-26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报送2025年度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6-03-30 17:16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人社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党群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文旅职改〔20264号)文件转发给各地各单位,请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经市人社局同意,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材料审核要求: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闽人社发〔2021〕1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闽委办发〔2017〕52号)等职称文件精神,职称评审材料申报实行层级负责制。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评审材料(包括学历、职称、奖励证书及论文、业绩证明等)必须真实有效。用人单位须对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参评资格初审以及推荐程序负责。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科研成果等申报材料逐项进行审核,查验是否齐全、真实、准确。经公示程序拟正式上报前,应将不符合要求和有争议尚未核实的材料剔除,并对申请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业绩、专业技术(学术)水平以及工作表现,撰写准确、客观的评价意见填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对提交的复印件须与原件核对,逐项签署核对人姓名和审查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各县(市、区)人社、文旅职改部门和市直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职称报送材料的指导和审核工作。相关审核人员应认真核对材料,依据评审条件,做出清晰准确认定,并承担相应责任。

    二、申报时间:本次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未经网络申报并提交组建单位的,材料不予受理。

    网络申报时间:2026年3月30日至4月20(申报人员应于此日期前完成报名操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纸质申报材料现场报送时间:2026年4月24-4月28日期间的工作日集中报送至泉州市文旅局职改办,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材料报送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南门厅205室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庄端虹同志收。

    四、通讯联系方式:市文旅局职改办咨询电话22114736电子邮箱:rjk22114736@163.com

     

    附件:《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

         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文物博物系列职称评审

         工作的通知》(闽文旅职改〔20264号)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632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职改领导小组 福建省

    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

    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闽文旅职改〔20264

     

    设区市文旅局、人社局,平潭综合实验区旅游文体局、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为做好2025年度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凡符合《关于福建省文物博物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文旅职改202013号)有关条件,且尚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在职在岗人员,均可申报参加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任职时间截止至20251231日。

    二、申报程序

    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和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未经网络申报并提交组建单位的,材料不予受理。

    (一)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网络申报网址:

    http://220.160.52.235:9080

    网络申报操作手册下载地址:

    http://220.160.52.235:9080/doc/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zip

    (二)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26330日至420日(申报人员应于此日期前完成报名操作,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网络审核截止时间:202642717(各级各单位应于此时间前完成初次审核,即信息推送至组建单位审核环节,逾期系统自动终止)

    申报材料现场报送时间:2026511-15日(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三)网络申报流程

    各用人单位应组织指导参评人员按照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政策文件栏目中有关操作流程、要求申报,于202642717时前完成对符合条件申报人员的审核上报。 具体如下:

    1.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申报》操作说明,注册个人账户,提交所在单位绑定。

    2.申报人员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业绩库》操作说明维护个人业绩库,包括资格证明材料、理论成果和业绩成果等,并提交所在单位审核;用人单位按照《福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用人单位》操作说明进行核验。

    3.申报人员选择“2025年度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完善相关信息后,提交所在单位审核。

    4.用人单位审核申报人员信息后,完善占岗信息和推荐意见,按单位所在层级提交相对应人社部门或省级主管部门审核。业务主管部门(含设区市行业主管部门和省直部门)按照《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业务主管部门和组建单位》操作说明进行审核。

    (四)网络申报上传电子文档要求

    1.简明表需字迹清晰,字体要求使用仿宋体,不另加附页,并加盖公章。

    2.简明表(盖章扫描件)、论文代表作(word电子版)请上传在个人信息-附件上传-业绩材料清单,并在相应栏目中导入。

    3.资格证明及业绩材料均应上传原件扫描件。扫描件如为复印件,需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扫描格式统一为.pdf,分辨率不低于72dpi

    5.禁止上传涉密材料。

    (五)网络申报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联系咨询平台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电话:0591-8753030919356504135。如无法注册或登录福建省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的,请联系福建省电子政务建设运营公司,电话:0591-62623959。咨询时间: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

    (六)现场审核

    请委托单位于上班时段将材料集中报送至省文旅厅职改办。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2409室762409市鼓楼区东水路76号2409室。逾期申报不予收件。

    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所需表格可登录省文旅厅门户网站人事信息栏下载(http://wlt.fujian.gov.cn)或福建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平台网站。申报人员须按规定内容填报,不得增减申报表格的栏目,并按《2025年度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以下简称《清单》)所列报送材料。

    (二)公办学校、省属公立医院、省属科研院所和龙岩市等实行评聘合一的,须在委托评审函中标注所在单位的相应职称层级高级职数空缺情况。

    (三)凡在教育部学信网能够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仅须提供学信网的查询结果截屏图。在国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提供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证明。

    (四)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五)单位推荐意见须对申报人的品德、工作能力、学术水平、主要业绩成果等情况提出综合推荐意见。

    (六)申报人员应确定2篇(本)已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或专著(破格人员增加1篇)作为代表作,并将代表作名称填入《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学术水平、业绩成果、论文答辩综合评价汇总表》代表作栏。用稿证明一律不予认可。

    (七)所有申报材料统一采用仿宋字体、WORD文档填写和报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备案表》用EXCEL填写)。《申报文物博物系列高级职称人员简明表》(以下简称《简明表》)用A3纸打印,其他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复印无效)。申报材料的电子文档须与书面材料内容一致,按规定格式命名,如**+单位名称+简明表、张**+单位名称+代表作名称等。《清单》中的第23412项表格以及与正式发表一致的代表作电子版(WORD格式)打包命名为**+单位名称+申报资格名称,并由委托单位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

    四、其他事项

    (一)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齐全。用人单位应对申报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工作资历、论文论著、奖项、工作成果等逐项审核,落实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审核人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二)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将申报人员的《评审表》《简明表》等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情况填入《评审表》申报材料公示情况栏。公示期间群众有反映的,应认真调查核实,调查结果不影响其申报的,方可推荐。

    (三)申报评审高级职称人员均须参加面试答辩。

    (四)为端正学术风气,将通过相关专业机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专著)代表作统一进行文本复制比检测。论文(专著)为外文的,需全文翻译成中文后提交。论文(专著)文字总复制比检测超过30%(不含30%)的,一律不予提交评委会评审。因电子版代表作与正式发表代表作不一致导致查重率高于30%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五)根据《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人社部发〔202456),申报人在提交职称申报材料时应同时签订个人承诺书(《评审表》第2页),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等进行承诺,承诺不实的,3年内不得申报评审职称。申报人通过《办法》第五条所规定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核实即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作为以后申报评审职称的重要参考。

    申报人所在单位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存在《办法》第九条所规定违规行为之一的,将依法依规处理。

    联系人:邹峰瑜、高捷。联系电话:0591-87118160

    电子邮箱:fjswhtrsc@163.com

     

    附件:()

     

    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63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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