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6-2500-2025-00016
    • 备注/文号:泉文旅〔2025〕134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07-11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第三十五届中小学生南音比赛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5-07-11 17:14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教育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推动南音保护传承,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经研究,拟于8月4日至5日举办“泉州市第三十五届中小学生南音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本市在校中小学生均具参赛资格(往届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参加新组别比赛)。报名时应提供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号,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二、报到及比赛地点、时间

      (一)领队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8月4日上午10:30,召开领队会,并以代表队为单位集体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抽签地点: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一楼会议室

      (二)选手报到、比赛时间、地点

      1.中、小学组演奏决赛

      8月4日下午2:00-2:30报到,比赛。

      2.小学组演唱决赛

      8月5日上午8:00-8:30报到,比赛。

      3.中学组演唱决赛

      8月5日下午2:00-2:30报到,比赛。

      比赛地点:泉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二楼小剧场

      三、演唱比赛规则

      (一)报名时自选两首《泉州南音基础教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一版)“南音选曲”中20首传统曲目或其它创作曲目(片段,时间均限定5分钟内),代表队内部选手选唱的同名曲目不超过50%。

      (二)演唱比赛的伴奏由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负责,市直、各县(市、区)参赛选手赛前自行联系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伴奏事宜。联系人:陈祝平,联系电话:15959961251

      (三)为方便伴奏,以市直、县(市、区)为单位抽签决定演唱比赛顺序,同一单位选手必须在大会报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并确定参赛曲目,单号演唱报名时的第一首曲目,双号演唱报名时的第二首曲目。

      四、演奏比赛规则

      (一)各县(市、区)选派的队伍不分中、小学,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也可以校为单位组队。本届演奏比赛不设单项奖。

      (二)演奏时间均限定为8分钟以内,曲目自选(指、谱、曲均可)。

      五、评判规则

      (一)评委会由主办单位组成专家库,随机抽专家组成。

      (二)现场比赛设7名评委。7位评委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评分加总后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三)由主办单位组建监审组,对比赛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六、各项名额分配

      各地按分配类别的名额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各组之间名额不能跨组使用,演唱、演奏者可以兼报。国家级、省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以及市级闽南文化传承基地学校的南音传承项目校可以增加1个演唱名额。演奏名额按“队”分配,队伍中人员数量不超过6人。

    项目名额地区

    市直

    每校

    鲤城区

    丰泽区

    洛江区

    泉港区

    台商区

    石狮市

    南安

    惠安县

    安溪

    永春

    德化

    开发区

    小学演唱(人)

    1

    3

    2

    2

    2

    2

    4

    4

    4

    3

    3

    2

    2

    1

    中学演唱(人)

    1

    2

    2

    1

    2

    1

    2

    2

    2

    2

    2

    2

    2

    1

    中小学演奏(队)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领队(人)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七、比赛奖项设定

      (一)演唱组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二)演奏组获奖情况视报名数量而确定。

      (三)获得演奏奖的学校(单位)同时获优秀组织奖。

      八、其它事项

      (一)请各地严格按分配名额统一组队参赛,各县(市、区)

      教育局指定1名领队,于7月23日前,将南音比赛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634043655@qq.com(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

      逾期视为弃权,报名表原件请于抽签时上交。

      (二)所有参赛人员食宿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按计划内人数、天数给予补贴;领队食宿由主办单位负责,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评委食宿、差旅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三)本次赛事全程录制并线上直播。

      (四)请各地文旅、教育主管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做好选手的选拔组队工作,确保比赛质量。

      联 系 人:陈源源   陈  烁  张少菁

      办公电话:22505159   22505059

      手    机:13636914848   13506030808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5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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