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科学认定,有效登记。主动参照《文物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认定标准,根据主体责任人申报情况,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华侨历史文化遗存进行申报认定;落实华侨文物“四有”工作,完善华侨文物记录档案、保护标志、划定保护范围,组织开展定线落图,明确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将华侨文物纳入国土管理“一张图”范围。
二是加强管理,确保安全。完善文物监管体系,落实文物安全巡查,2023年完成省级文物保险服务项目,将重要华侨文物如亭店杨氏民居、王顺兴信局旧址等纳入服务监管范围,通过专业的第三方安全技术巡查服务模式,实现动态静态监管;坚持文物安全隐患台账销号管理,发现风险隐患立即登记督促整改,形成安全管理闭环。
三是加大投入,保持风貌。申请专项资金开展文物本体的保护修缮,如2023年完成亭店杨氏民居保护修缮工程,今年拟完成王顺兴信局旧址的保护修缮工程。完成所有定级华侨文物的智慧用电和套管敷设全覆盖,增加华侨文物建筑消防救援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更新补助,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文物和文化遗产讲座,组织文物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等。
四是组织宣传,扩大影响。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泉州市中山路骑楼建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印发宣传材料,在社区公示栏、学校、菜市场、交通要道等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宣传,同时利用各级新闻媒体阵地播发保护华侨历史遗迹主题相关新闻稿件,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上进行信息的同步推送,扩大宣传范围。
五是推动析产,完善管理。为解决包括华侨建筑在内的私人产权文物管理难题,区文旅局联合司法、教育等部门出台《鲤城区促进文物级古大厝家族内部析产和保护的若干惠民措施(试行)》(简称《措施》),通过司法帮扶、文旅资金、教育倾斜等三大鼓励性惠民措施推动分家析产并进行针对性的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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