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旅游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时间:2018-01-0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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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旅〔2018〕3号
泉州市旅游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引 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特编制泉州市旅游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等六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年报的电子版可在“泉州旅游信息网”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报有疑问,请与泉州市旅游局联系(地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科D栋四层;邮编:362000;电话:22168089;电子邮箱:qzslyj007@163.com)
一、概述
2017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省、市政府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巩固公开基础,落实工作责任,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均开展顺利。
(一)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泉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局长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要求各科室根据各自职能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不断增强工作合力。根据市府办《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及时制定下发《泉州市旅游局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将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绩效评估工作目标。明确工作任务、公开形式、公开程序和实施步骤。局领导多次在全局工作会议上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研究和部署,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总结提升。
(二)加强政务公开制度建设。我局及时制定了泉州市旅游局信息公开制度、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信访等制度,认真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出台的政府公开信息送交暂行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统计制度等制度。明确各科室负责人为本科室相关信息公开的第一责任人,增强了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和保密性。认真处理群众对局务公开工作的质询、意见和建议,及时予以答复。在公开时间上,做到经常性内容定期公开,阶段性内容逐段公开,动态性内容及时公开,临时性内容随时公开。公开时间、时限都要求严格按规定执行,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都能做到在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热点。我局主动公布工作动态,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借助《泉州晚报》、泉州电视台等媒体,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规范泉州市旅游局政务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建成集政务网、资讯网及官方微博、微信为一体的泉州旅游信息化服务平台,通过“泉州旅游政务网”发布各类旅游资讯,并多次被国家、省旅游局,各大网站媒体等转载;探索运用微博、微信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途径,并与粉丝实时互动,今年我局策划的“重返泉州续缘海丝”阅读量超过1亿,荣登微博全球综合榜第二、旅游榜第一,并获得IAI国际旅游奖事件营销类优秀奖,进一步提升了我局的形象,提高群众满意度。
(四)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我局在门户网站设置专题专栏,主动公开发布我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行政审批事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及时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的调整或变更情况。对公开的重大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能做到决策前向社会公开,并采纳反馈意见。围绕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提出的重要事项,能实事求是的及时公布进展。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工作部署,推进“三公经费”、行政经费和旅游专项资金预决算信息公开,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方式和范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并按要求报送有关部门。加大旅游产业中长期规划及旅游专项规划公开力度,加大旅游相关统计规划力度,按时对外公布在建旅游项目建设计划及其实施进展情况,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7年,我局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8条。截至2017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78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在2017年新增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行政许可类信息15条,占39.5%;安全生产类17条,占44.7%;工作动态类4条,占10.5%;规划计划和其他应公开信息各1条,占2.6%。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主要通过三种形式发布政府信息:
1.在泉州市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公布。
2.在泉州市档案馆、市区公共图书馆等设置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
3.通过报纸、电视、广播、杂志等媒体以及新闻发布会、行业座谈会等形式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要求,制定政策解读制度,规定出台重要政策应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同报批,并在3日内在门户网站和媒体上发布,主要负责人主动参与政策解读。今年我局未发布重要规范性文件,因此尚未开展政策解读工作。
(五)回应社会关切情况
我局主动公布工作动态,建立社会热点跟踪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注问题,鼓励和引导群众进行评议和监督。规范泉州市旅游局政务网站建设,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增强信息发布的主动性、权威性和实效性;及时向市档案局信息公开查阅点提供主动公开信息,进一步完善社会听证、公开征询、网上交流等公开程序,扩大公众有序参与。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7年度我局收到0件依申请公开信息要求(2008年以来累计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申请6件)。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未接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复议、诉讼、申诉和举报。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我局结合本行业工作实际,在综合运用大数据新技术手段,高效发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载体,提升涉旅政府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科学性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提升了公众对全市旅游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但与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与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涉旅政府信息的发布渠道和平台有待丰富,内容有待全面、政策解读有待深入、形式尚需多元。
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发布。一是要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加大与省、市、县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协调对接,充实完善信息采编队伍。二是要进一步调整政府信息发布范围。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确保公开信息的系统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实用性。三是进一步优化公开工作平台。继续发挥好旅游政务门户网站的主渠道功效,积极探索强化旅游微博微信等的政务信息发布功能,挖掘“智慧旅游云平台”政用服务功能,提升涉旅政府信息的获取便捷度,为公众提供更丰富、更快捷、更全面的信息服务。
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一)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我局无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二)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7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条 38 578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条 38 578 2.政府公报公开数 条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条 0 6 其中:1.当面申请数 条 0 0 2.网络申请数 条 0 6 3.信函、传真申请数 条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条 0 6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条 0 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条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条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条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件 0 0 行政复议数 件 0 0 行政诉讼数 件 0 0
泉州市旅游局
2018年1月5日
泉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8年1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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