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6-2500-2025-00021
    • 备注/文号:泉文旅〔2025〕21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0-13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十八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露营经济业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5-10-16 11:00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十八部门关于印发泉州市

    露营经济业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落实全市露营经济业态发展工作专题会议精神,推动露营经济业态有序发展,根据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等十四部门《关于推进露营经济业态规范发展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泉文旅规〔2025〕1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泉州市露营经济业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泉州市公安局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泉州市生态环境            泉州市农业农村

     

    泉州市林业局               泉州市水利局  

     

    泉州市商务局            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泉州市应急管理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泉州市体育局

      

    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泉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1013

     

     

    泉州市露营经济业态发展三年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市相关工作部署要求,推进露营经济业态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丰富休闲度假产品供给在全市范围开展“116”露营经济业态发展三年行动,即构建一环三带发展格局、打造一县一标杆项目、实施六大专项行动推动单一露营消费向复合型休闲体验和露营业态聚集转变力争2026实现帐篷露营地和露营业态量质齐升服务水平显著提高,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富民效益更加明显2027年,建成规范运营露营项目100个以上,推广露营业态标杆项目40个以上,争创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的露营品牌,培育3-5个全国知名露营IP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提质扩容行动

    (一)优化空间布局。各县(市、区)要依托现有资源抓紧构建一环三带露营地建设空间布局,避免同质化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一环:环泉州中心城区,利用清源山、紫帽山、晋江畔、洛阳江畔等城市周边绿地、郊野公园、闲置用地,打造微露营+夜间经济发展露营+夜市”“露营+茶叙满足民众露营和周末休闲需求三带一是滨海浪漫带:依托惠安崇武、台商投资区月亮湾、晋江围头湾、石狮黄金海岸等区域,布局以海丝风情为主题的沙滩露营基地,开发帆船营地、赶海体验、礁石摄影、滨海星空观测等特色项目;二是林生态带:依托安溪、永春、德化山地,布局以生态疗愈为主题的山地露营地,发展森林康养、茶香露营、山地徒步、溯溪探险等项目。三是田园风光带:依托晋江九十九溪、南安大盈溪、永春桃溪等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布局农耕趣味”“乡愁记忆主题的田园露营地,发展农耕体验、油菜花田、果蔬采摘等业态。

    (二)加快建设指导。各县(市、区)要根据空间布局、发展目标策划包装一批精品露营招商项目。对接国内外一线露营品牌、知名文旅投资商和本地民营企业,开展项目招商,重点推进三个一批提升一批,鼓励现有市场主体改造升级,将原有露营、美丽休闲农业点升级达标。建设一批,高标准规划一环三带露营地、文旅片区项目,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打造高端特色产品,满足游客多样化需求,有效填补市场空白。带动一批,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市场主体和属地居民参与露营建设,通过建设发展带来的积极效果吸引市场力量主动融入,推动露营业态健康发展。

    (三)打造标杆项目。实施一县一标杆项目推动模式,每个县(市、区)每年集中资源重点攻坚打造一个带动能力强的特色标杆项目,纳入市直相关部门重点指导项目库,并推动建设动态管理。

    二、服务优化行动

    (四)规范服务标准。各县(市、区)要加强《休闲露营地建设与服务规范》(GB/T31710)的宣传贯彻力度,依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完善露营地基本露营服务功能鼓励营地增设夜间照明与报警系统等设施配备充电桩、直饮水等。强化露营项目经营安全监督管理按要求设置安全导览、安全提示等标牌标识,配足安全管理人员、应急救援设备、应急物资储备等健全完善安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露营应急救援能力鼓励营地与周边公安、卫生等部门及民间救援队建立联动机制

    (五)完善基础配套。整合乡村振兴、文旅发展、农业农村、企业帮扶、就业创业等领域的资金和项目,重点改善露营地周边的水、电、路、讯、污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支持露营经济业态发展。

    (六)优化消费环境。有关部门要依职责推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倡导行业自律、诚信经营。要及时掌握市场动态,引导理性消费,倡导放心消费。探索智慧服务发挥在线旅游服务平台的引领和资源整合作用,通过一部手机游平台加强数字技术在服务端场景应用,实现露营地业态项目一张图提供预约、支付、导览、应急呼叫一体化功能

    三、融合创新行动

    (七)打造露营+”多维消费场景。通过露营+”“+露营双向赋能,创造性开发一批沉浸式、互动式、引领性的新业态、新场景、新模式。鼓励利用美丽乡村、传统村落、特色渔港等植入露营业态,开发露营+”产品;鼓励与周边农场、果园、茶园、渔场联动,打造露营+采摘露营+集市等融合项目。鼓励与周边景区、博物馆、体育馆、民宿联动,推出露营+景区门票”“露营+户外运动”“露营+民宿体验等组合产品;鼓励配套特色文化体验项目、举办小型音乐节、露天电影、户外摄影展、诗歌会、瑜伽疗愈等互动类露营活动。

    四、延链补链行动

    (八)发展露营装备。发挥泉州体育用品、服装鞋帽、陶瓷制造等雄厚的制造业优势,鼓励引导企业开发帐篷、防晒衣、速干衣、登山鞋、露营用具等特色露营装备和户外运动装备,延伸露营产业链条;鼓励惠安石雕、德化陶瓷、安溪茶叶、永春香等特色和泉州文化元素融入露营装备设计,使露营产品本身成为传播泉州文化的载体。

    (九)开发露营餐饮。鼓励老字号小吃、知名餐饮品牌与露营地合作,改良当地特色小吃,使其成为适合户外携带露营版泉州风味。探索营地分店”“营地私房菜等项目,丰富露营消费餐饮供给。

    五、品牌培育行动

    (十)培育品牌项目。积极引进国内一线露营品牌来泉设立分支机构或合作运营项目,带来先进理念和流量。重点扶持3-5家本地成长性好的露营运营企业,通过政策辅导、资源对接、融资支持,将其培育成为区域性的领军品牌企业。鼓励和支持各县(市、区)基于自身资源禀赋,实施一县一品战略,打造特色鲜明的露营业态。

    (十一)加强宣传引导。将露营体验与泉州文化结合,讲好泉州故事,制作露营主题宣传片、微纪录片等宣传视频。全渠道精准营销,与携程、小红书、抖音等平台合作,常态化邀请露营垂直领域达人、旅行博主、摄影大师来泉体验打卡,生产真实、多元优质内容。策划举办露营主题活动,将其打造成省内有影响力的露营IP

    六、队伍建设行动

    (十二)招引专业团队。面向全国引进一批具有成熟经验、先进理念和成功案例的露营业态职业经理人、主理人及运营团队。鼓励采用项目合作”“顾问指导”“品牌托管等柔性引进方式。对引进的符合条件的露营业态高层次人才,纳入市高层次人才可享受相应的安居、子女教育等优惠政策。

    (十三)培育服务队伍。支持高校和职业院校开设旅游管理、研学旅行管理与服务等相关专业,鼓励开设营地管理、户外运动、安全救护、泉州文化知识导览等相关课程,鼓励学校与露营、研学、户外拓展等相关企业合作,促进产教融合,加强露营行业人才培养。

    七、组织保障

    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及关于推进露营经济业态规范发展的意见(试行)泉文旅规〔20251号)职责分工对号入座,各司其责。要按照科学规划、属地管理、部门监管和行业自律原则加大政策支持,将发展露营经济纳入本乡村振兴和文旅产业发展规划探索灵活多样的供(租)地方式保障露营项目合规用地、用林、用海需求。要强化部门联动,制定工作举措,配齐配强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市露营经济业态发展三年行动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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