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6-25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泉文旅〔2023〕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1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关于举办泉州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南音比赛暨南音师资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时间:2023-07-12 10:33

    各县(市、区)文旅局、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推动南音保护传承,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经研究,拟举办“泉州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南音比赛”暨南音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本市在校中小学生均具参赛资格(往届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参加新组别比赛)。报名时应提供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号,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二、报到及比赛地点、时间

      (一)领队、评委报到时间、地点

      8月10日上午9:00报到,报到地点: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报到后召开领队、评委会,并以代表队为单位集体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二)选手报到、比赛地点

      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

      (三)选手报到、比赛时间

      1.中、小学组演奏决赛

      8月10日下午2:00-2:30报到,比赛。

      2.小学组演唱决赛

      8月11日上午8:00-8:30报到,比赛。

      3.中学组演唱决赛

      8月11日下午2:00-2:30报到,比赛。

      三、演唱比赛规则

      (一)报名时自选两首《泉州南音基础教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一版)“南音选曲”中20首传统曲目或其它创作曲目(片段,时间均限定5分钟内),代表队内部选手选唱的同名曲目不超过50%。

      (二)演唱比赛的伴奏由市直、各县(市、区)自行负责,以市直、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伴奏组(琵琶、洞箫、三弦、二弦),鼓励中小学生参与伴奏,伴奏组全部为中小学生的可酌情加分。

      (三)为方便伴奏,以市直、县(市、区)为单位抽签决定演唱比赛顺序,同一单位选手必须在大会报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并确定参赛曲目,单号演唱报名时的第一首曲目,双号演唱报名时的第二首曲目。

      四、演奏比赛规则

      (一)演奏比赛形式不限,人数不限。各县(市、区)选派的队伍不分中、小学,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也可以校为单位组队。本届演奏比赛不设单项奖。

      (二)演奏时间均限定为8分钟以内,曲目自选(指、谱、曲均可)。

      五、评判规则

      (一)评委会由主办单位组成专家库,随机抽专家组成。

      (二)现场比赛设7名评委。7位评委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评分加总后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三)由主办单位组建监审组,对比赛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六、各项名额分配

      各地按分配类别的名额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各组之间名额不能跨组使用,演唱、演奏者可以兼报。国家级、省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以及市级闽南文化传承基地学校的南音传承项目校可以增加1个演唱名额。演奏名额按“队”分配,队伍中人员数量不超过6人。

      项目名额 

      地区 

     市直 

     每校 

    鲤城区 

    丰泽区 

    洛江区 

    泉港区 

    台商区 

    石狮市 

    晋江市

    南安

    惠安县 

    安溪

    永春

    德化

     合计 

      小学演唱(人) 

      1 

      3 

      2 

      2 

      2 

      2 

      4 

      4 

      4 

      3 

      3 

      2 

      2 

      36 

      中学演唱(人) 

      1 

      2 

      2 

      1 

      2 

      1 

      2 

      2 

      2 

      2 

      2 

      2 

      2 

      25 

      中小学演(队)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8 

      伴奏(人)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4 

      52 

      领队(人)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 

      13 

      七、比赛奖项设定

      (一)演唱组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二)演奏组获奖情况视报名数量而确定。

      (三)获得演奏奖的学校(单位)同时获优秀组织奖。

      八、南音师资培训

      本次南音师资培训班为线下培训。请市直学校各选派一名音乐教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选派5名音乐教师参加培训。

      1、培训时间:2023年8月9日至11日

      8月9日上午报到,8月11日下午结束。

      2、培训地点: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

      九、其它事项

      (一)请各地严格按分配名额统一组队参赛及参训,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1名领队于7月28日前报送主办单位。

      (二)所有参赛人员食宿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按计划内人数、天数给予补贴,演奏队伍按团队给予补贴;领队食宿由主办单位负责,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评委食宿、差旅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三)本次赛事由泉州网全程录制并线上直播,赛事全过程将制成光盘。

      (四)请各地文旅、教育主管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做好选手的选拔组队工作,确保比赛质量。比赛培训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做好自我防疫和卫生,科学佩戴口罩。

      (五)南音比赛报名表及南音师资培训班报名表请于7月28日前报送至邮箱:634043655@qq.com(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陈烁、陈源源、曾晓萍,办公电话:22505159,手机:13960289241,13506016601,15159886001。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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