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6-2500-2023-00007
- 备注/文号:泉文旅〔2023〕126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7-11
各县(市、区)文旅局、教育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各市直中小学:
为深入推动南音保护传承,推进闽南文化进校园,经研究,拟举办“泉州市第三十三届中小学生南音比赛”暨南音师资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本市在校中小学生均具参赛资格(往届比赛一等奖获得者不再参赛,已升入上一组别者可参加新组别比赛)。报名时应提供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号,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比赛资格及成绩。
二、报到及比赛地点、时间
(一)领队、评委报到时间、地点
8月10日上午9:00报到,报到地点: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报到后召开领队、评委会,并以代表队为单位集体抽签确定参赛顺序。
(二)选手报到、比赛地点
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
(三)选手报到、比赛时间
1.中、小学组演奏决赛
8月10日下午2:00-2:30报到,比赛。
2.小学组演唱决赛
8月11日上午8:00-8:30报到,比赛。
3.中学组演唱决赛
8月11日下午2:00-2:30报到,比赛。
三、演唱比赛规则
(一)报名时自选两首《泉州南音基础教程》(福建人民出版社2009年12月第一版)“南音选曲”中20首传统曲目或其它创作曲目(片段,时间均限定5分钟内),代表队内部选手选唱的同名曲目不超过50%。
(二)演唱比赛的伴奏由市直、各县(市、区)自行负责,以市直、县(市、区)为单位组建伴奏组(琵琶、洞箫、三弦、二弦),鼓励中小学生参与伴奏,伴奏组全部为中小学生的可酌情加分。
(三)为方便伴奏,以市直、县(市、区)为单位抽签决定演唱比赛顺序,同一单位选手必须在大会报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抽签决定出场顺序,并确定参赛曲目,单号演唱报名时的第一首曲目,双号演唱报名时的第二首曲目。
四、演奏比赛规则
(一)演奏比赛形式不限,人数不限。各县(市、区)选派的队伍不分中、小学,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组队,也可以校为单位组队。本届演奏比赛不设单项奖。
(二)演奏时间均限定为8分钟以内,曲目自选(指、谱、曲均可)。
五、评判规则
(一)评委会由主办单位组成专家库,随机抽专家组成。
(二)现场比赛设7名评委。7位评委去掉最高和最低分,其余5位评委评分加总后的平均分为选手最后得分。
(三)由主办单位组建监审组,对比赛全过程进行纪律监督。
六、各项名额分配
各地按分配类别的名额选拔优秀选手组成代表队,各组之间名额不能跨组使用,演唱、演奏者可以兼报。国家级、省级中华优秀文化艺术传承学校,以及市级闽南文化传承基地学校的南音传承项目校可以增加1个演唱名额。演奏名额按“队”分配,队伍中人员数量不超过6人。
项目名额 地区 |
市直 每校 |
鲤城区 |
丰泽区 |
洛江区 |
泉港区 |
台商区 |
石狮市 |
晋江市 |
南安市 |
惠安县 |
安溪县 |
永春县 |
德化县 |
合计 |
小学演唱(人) |
1 |
3 |
2 |
2 |
2 |
2 |
4 |
4 |
4 |
3 |
3 |
2 |
2 |
36 |
中学演唱(人) |
1 |
2 |
2 |
1 |
2 |
1 |
2 |
2 |
2 |
2 |
2 |
2 |
2 |
25 |
中小学演(队)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8 |
伴奏(人)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4 |
52 |
领队(人)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13 |
七、比赛奖项设定
(一)演唱组获奖人数控制在参赛总人数的三分之二以内,一、二、三等奖比例为1:2:3。
(二)演奏组获奖情况视报名数量而确定。
(三)获得演奏奖的学校(单位)同时获优秀组织奖。
八、南音师资培训
本次南音师资培训班为线下培训。请市直学校各选派一名音乐教师,各县(市、区)教育局各选派5名音乐教师参加培训。
1、培训时间:2023年8月9日至11日
8月9日上午报到,8月11日下午结束。
2、培训地点:泉州华侨大厦(泉州市鲤城区百源路)
九、其它事项
(一)请各地严格按分配名额统一组队参赛及参训,各县(市、区)教育局指定1名领队于7月28日前报送主办单位。
(二)所有参赛人员食宿由各县(市、区)自行负责,主办单位按计划内人数、天数给予补贴,演奏队伍按团队给予补贴;领队食宿由主办单位负责,差旅费回原单位报销;评委食宿、差旅费由主办单位负责。
(三)本次赛事由泉州网全程录制并线上直播,赛事全过程将制成光盘。
(四)请各地文旅、教育主管部门互相配合,加强协作,做好选手的选拔组队工作,确保比赛质量。比赛培训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要求,做好自我防疫和卫生,科学佩戴口罩。
(五)南音比赛报名表及南音师资培训班报名表请于7月28日前报送至邮箱:634043655@qq.com(电子版及盖章扫描PDF版),逾期视为弃权。
联系人:陈烁、陈源源、曾晓萍,办公电话:22505159,手机:13960289241,13506016601,15159886001。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泉州市教育局
2023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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