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6-2500-2023-00005
- 备注/文号:泉文旅〔2023〕53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3-03-27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2023年文化和旅游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闽文旅市场〔2023〕1号)《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泉安委〔2023〕2号),我局制定了《2023年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3年3月27日
2023年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统筹发展和安全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研究落实举措,增强工作的前瞻性、主动性和针对性。
2.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泉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3.强化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把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市对县绩效、平安等创建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落实文旅行业安全与相关评定、奖励相挂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
二、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4.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各文化经营场所、旅行社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及其他涉旅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责任,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与业务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综合运用约谈、通报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5.推动落实主体责任。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完善应急预案;单位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总责。
6.强化监督检查和协调联动。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与有关部门合作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涉及文化广电和旅游的新兴业态,依据法律和自身职能厘清安全管理责任边界,守好底线。
7.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巩固提高工作。围绕“巩固提高”目标要求,聚焦“现场管理、操作规范”,持续建立健全自主管理、自我完善、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督促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动文旅企(事)业标准化健全完善“1+4”标准化提升工作体系(即标准化+信息化+双重预防机制+技术服务+约束激励)。优化升级“33456”工作法(即划分“三类企业”对标创建、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三张清单”、实行“四色”安全风险等级动态监管、推行现场“5S”管理、完善“六有”可视化安全警示标识),运用信息化系统(即“泉州市安全生产标准化智慧管理平台”)对文旅行业企(事)单位标准化创建、运行实行动态管理。
三、推进重点领域风险整治
8.做好重要活动时点安全生产工作。在重要节假日、汛期、暑期和重大活动等关键节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导检查,切实推动安全防范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9.做好旅游包车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旅行社选择符合条件、有资质的旅游包车,签订规范租车协议。配合有关部门进一步规范旅游客运安全带管理和使用,督促旅行社(导游)提醒游客全程系好安全带,将工作落实情况作为检查旅行社安全工作重要内容。加大对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10.做好消防火灾风险防控工作。指导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消防业务培训演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公共文化单位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整治违章搭建使用彩钢板、易燃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电源火源管理不到位、疏散通道被堵塞占用、安全出口被封堵等突出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剧本娱乐经营场所落实消防安全有关要求。
11.做好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指导A级旅游景区做好设施设备的安全隐患排查,加强对旅游景区玻璃栈道和高风险旅游项目的安全管理。配合有关部门,指导星级饭店、剧场剧院、公共文化单位做好舞台设施、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定期维保,排查隐患。
12.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配合主管部门,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文化单位加强对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隐患排查治理,加强从业人员灾害防范等安全知识技能的培训,提高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3.做好食品安全管理。督导旅游协会严格执行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国家标准中有关食品安全要求,严把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4.做好文化和旅游活动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严格履行营业性演出报批程序,指导营业性演出主办方加强活动的安全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机制,提升防控公共安全风险能力。
15.做好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围绕消防安全、建筑物安全、设施设备安全、食品安全、治安安全等重点,加强机关和直属单位安全督导检查,完善隐患整改清单,督促整改落实,推动相关单位提高自查自改能力。加大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力度,提升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16深化文物安全工作。推动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项目应立项尽立项;推动5项文物保护单位“三防”工程完工;推动鲤城区“文物+保险”项目实施;推动落实文物安全标准化专项 巩固提升工作;开展文物安全排查整治。
17.强化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指导各公共文化单位、A级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健全完善反恐怖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涉恐隐患自查自治,配合公安部门对文旅经营场所落实反恐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18.强化安全生产准入管理。强化评定工作约束作用,指导相关评定机构加强对各类质量等级评定的安全准入管理,引导市场主体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19.强化值守和突发信息报送。完善应急值守、信息报告等相关规章制度,构建规范、专业、标准化的运行机制;及时报送文化和旅游突发事件信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研判分析,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和改进安全管理工作。
20.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开展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培训和应急演练,推动各部门各单位在相关业务培训中增加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内容,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
2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提示。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等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提醒,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安全宣传引导,持续提升公众安全意识,增强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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