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QZ00136-0300-2018-00011
    • 备注/文号:泉旅〔2018〕107号
    • 发布机构: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 公文生成日期:2018-06-29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18-07-12 11:32

     

     

     

    泉旅〔2018〕107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市旅游质监所、发展中心:

    现将《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2018年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统筹协调、突出重点,丰富内容、创新形式,强化解读、回应关切,注重时效、优化服务,健全机制、规范管理,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 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的政策文件,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应及时公开,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各科室、质监所、中心) 

      2.推进政策执行阳光透明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要对公开相关信息作出明确规定,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各科室、质监所、中心) 

      3.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公开我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已公开的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行管科) 

    4.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办公室 

      5.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行管科、质监所 

    (二)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6.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按照预决算公开规范格式,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年度预算和决算报告。办公室 

    7.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8〕43号),以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建设项目为重点,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保密审查程序,突出做好项目批准和实施过程等信息公开工作。(产业科)

    8.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8〕42号),努力实现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全流程透明化,依法做好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信息、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的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9.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办〔2018〕41号),进一步推进精准扶贫脱贫等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办公室、产业科牵头,其他科室、中心配合) 

    (三)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加强政策解读

    10.聚焦重大工作部署进行政策解读。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和实现赶超有机统一,聚焦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深化基础性关键领域改革、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积极扩大消费和促进有效投资、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等重大部署,解读好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11.落实主要领导“第一解读人”职责。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职责,每年至少1次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办公室)

    12.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制定和完善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13.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14.抓好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重点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相关政策措施的解读工作,密切关注市场预期变化,把握好政策解读的节奏和力度,主动引导舆论,为推动政策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环境。(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四)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舆情回应

    15.建立完善舆情回应快速反应和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增强舆情风险防控意识,密切监测收集苗头性舆情,特别是涉及经济社会重大政策、影响党和政府公信力、冲击道德底线等方面的政务舆情,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办公室、市场科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16.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安全生产等民生方面的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行管科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17.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开展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效果评估,建立问责机制,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对重大政务舆情处置不得力、回应不妥当、报告不及时的相关责任人员,要予以通报批评或约谈整改。(办公室牵头,各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五)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公开

    18.全面推广“互联网+政务服务”。贯彻落实《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泉政〔2017〕3号),大力推行网上审批、智能审批,全面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办事清单制度,推动网上办事服务事项标准化,不断创新服务方式,逐步实现政务信息共享共用。(行管科) 

    19.完善政府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在2个工作日内对转办的投诉问题进行处理、整改和回复,确保100%及时回复。(办公室、质监所牵头,其他科室、中心配合) 

    (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 

    20.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行管科) 

    21.规范和完善办理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行管科)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七)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

    22.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建立健全内容发布、组织保障等体制机制。完善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办公室)

    (八)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

    23.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政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市场科) 

    24.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不得发布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的信息,信息发布失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及时整改。加强“两微一端”日常监管和维护,对维护能力差、关注用户少的可关停整合。(市场科)

       四、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九)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5.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26.组织开展条例宣传活动。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10周年和新修订的条例出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社会公众充分知情、有序参与、全面监督的良好氛围。(办公室) 

    (十)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工作

    2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十一)全面推行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制度

    28.编制完成《泉州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2018年12月底前编制完成《泉州市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及市直各部门政务公开清单,清单编制要充分体现“五公开”、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公众参与等要求,年底前市直各部门要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本部门政务公开清单。(办公室牵头,其他科室、质监所、中心配合)  

    (十二)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

    29.建立健全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开展旅游行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制度制定工作,建立健全公开考核、评议、责任追究和监督检查具体办法,切实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工作开展情况要列入全年落实情况报告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接受社会监督。(办公室、行管科)

    30.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公开事项目录。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组织编制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办公室、行管科)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6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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