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广播电视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0-12-04 16:42 浏览量:

县(市、区)职改办、新闻出版广电局,泉州开发区党务工作部,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市直有关单位: 

  现将省广电局职改领导小组、省职改办《关于报送2020年度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闽广职改〔2020〕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 

各县(市、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和市直相关单位应对申报评审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整理和汇总,于2021年3月16日至3月23日报送泉州市文旅局职改办。 

  市文旅局职改办咨询电话:22114736。 

  市文旅局职改办电子邮箱:rjk22114736@163.com。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幢南门厅205室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事教育科余杰滨收。 

    

    

    

      泉州市职称改革领导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小组办公室                 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20年12月3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0年度广播电视播音 

  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闽广职改〔2020〕7号 

    

各设区市人社局、文旅局(广电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办,省直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0年度福建省广播电视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凡在全省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从事播音、主持工作的人员,符合《福建省播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实施意见》(闽广职改〔2012〕21号)文件规定的,均可申报播音专业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二、报送评审材料及要求 

  (一)设区市职改办或省直有关单位职改办委托评审函1份。破格申报人员需附破格报告及相关文件材料。 

  (二)申报人近5年来的《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各1份),有特殊情况没有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或基本合格以下的,需要提供说明材料。 

  (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贴2寸免冠照片,复印件无效,用刊物式装订。 

  (四)《申报播音专业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简明表》(附件1)如填写不下,可背面填写,加盖所在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公章。 

  (五)最高学历证书(凡在教育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能正常查询到学历、学位证书信息的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评审时,不再要求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但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编号)、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聘书、任职期间有效的继续教育证书、岗位培训证书或证明、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不含闽南语播音员)、各类奖状、奖励证书的复印件。不再要求提供国家广电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播音员主持人证》复印件,但须提供证件编号。 

  (六)“个人工作业务报告”,重点说明本人任现职以来的政治素养、工作业绩(含取得社会和经济效益、贡献大小等)和学术水平。申报高级职务的,字数要求3000字以上;申报中级职务的,字数要求在2000字以上。(统一用仿宋三号字体正反面打印),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及骑逢章。 

  (七)任现职以来在省部级CN刊号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独立完成的本专业论文或论著,以笔名发表的,须提供相关证明。 

  (八)申报人必须提供能够反映本人真实水平、总计时间为10-15分钟两种文体的播音作品,其中申报人主播或主持的语言需占2/3以上(请务必使用MP3或MP4格式,分文体类别拷贝到优盘),同时注明作品类别及本人所在播出机构、姓名。 

  提供的获奖证书、文件应为任现专业技术职务期内(截止2020年12月31日超过8年的作品一般不用于申报)并署有申报人姓名。集体获奖作品(奖状、文件未署个人姓名的)不得用于个人申报。 

  (九)凡上年度申报评审未获通过者,应补充提交新业绩成果等申报材料,方可申报。 

  (十)申报材料的具体项目和份数见《申报播音专业职务任职资格材料清单》(附件2)。 

  以上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复印)。 

  (十一)提交材料要求: 

  1.材料填写必须字迹清楚,不得漏项;提供复印件时必须将原件提交所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查验,由查验部门在复印件上签注“经审核无误”,并加盖公章。提交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律退回。 

  2.申报人所在单位应根据申报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及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写出具体考核推荐意见(不得简单填写“同意申报”,否则一律退回重填)。 

  3.材料分装时要按照附件2材料清单所列序号排序装订。每袋材料封面均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申报专业职务和袋内材料清单。 

  4.推荐材料公示。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应将申报人的《申报播音专业   级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表》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请在《评审表》推荐意见中注明“经公示(公示期为          ),材料真实,群众无异议,符合申报      播音员职务任职条件,同意推荐”。 

  5.报送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4月1日,逾期恕不受理。 

  三、任职年限规定 

  申报人员的任职年限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 

  四、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发改委有关文件精神,免收评审费。 

  (二)所有评审材料由本人或所在单位自留底稿,除评审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退还。附件3材料请用Excel表格制作。 

  表格请在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官网(http//gdj.fujian.gov.cn)人事服务栏目中“表格下载中心”下载。 

  (三)报送材料地点:福州市西环南路128号省广电局人事处。 

    

  附件:(略) 

    

    

                   福建省广播电视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福建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 

                             2020年11月20日 

  (联系人:人事处陈枝章  咨询电话:0591-88116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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