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职改办,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征得市职改办同意,现对2019年艺术、文物博物(群众文化)、图书资料系列专业中、初级职务和播音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本次职称评审须提交材料仍然按照泉文旅职改〔2019〕1号文件要求,申报人员任现职时间及论文、工作业绩仍然截止至2019年12月31日。
2.各县(市、区)申报人员的电子文档由申报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核对无误后汇总到各县(市、区)文旅、广电主管部门人事科(职改办),各县(市、区)文旅、广电主管部门人事科(职改办)需再核实后统一传报。市直文旅系统各单位由人事职改部门直接核对汇总传报,其它市直单位(院、校)的由主管局人事职改部门直接核对汇总传报。传报电子文档邮箱rjk22114736@136.com。
3.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9月21日-10月21日工作日期间。请务必于10月21日前报送评审材料(含电子稿),逾期无法受理。
4.材料报送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C202会议室。
5.评审收费按照闽价费〔2008〕361号规定执行。评审费待预审后再另行通知缴纳。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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