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转发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根据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闽旅发人〔2018〕133号文件精神,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定于2018年11-12月举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将闽旅发人〔2018〕133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联 系 人:黄友光
联系电话:0595-22160303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20日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办人发〔2018〕29号)文件要求,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定于11月至12月举行,报名开始时间与截止日期分别为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前。
现将《2018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若有疑问,请及时与我委导考委联系。
联系人:许展 赵冬蒨
联系电话:0591-87671983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年6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关于组织实施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2018年福建省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实施方案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具有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或者以上学历;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适应导游需要的基本知识和语言表达能力。
二、报名程序
考生可通过电脑和手机客户端进行报名,电脑客户端可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www.510hr.com)“导游天地—导游资格”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手机客户端可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峡旅游人才”,进入“导游专区—导游资格”报名。报名程序包括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核、网上交费和打印准考证四个环节。
(一)网上报名
考生应于2018年6月25日9:00至8月6日17:00期间通过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网上报名。考生重复报名无效。考生需通过报名系统上传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并填报信息。上传材料的具体要求参见网上报名系统。
提交的报名材料包括:
1. 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
2. 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3. 学历证书扫描件。大专及以上高校在校生,可提供在读高校的学生证和所在高校的在读证明;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在读中职的学生证和所在学校的在读证明;最高学历为高中且无法提供高中毕业证的报考者,需提供就读高中出具并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说明报考者身份信息及毕业时间。
4. 已经取得中文导游资格证书,报考外语语种的加试考生(以下简称“加试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1寸白底免冠证件照片、身份证扫描件(包括正、反两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导游资格证书扫描件。
网上报名后,部分考生若需提交补充材料应于2018年9月21日前完成。
(二)网上资格审核
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导考办于2018年6月25日9:00至9月21日17:00期间对考生报名资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不能变更。
(三)网上交费
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即可进行网上交费。交费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8日17:00。交费成功后,费用不予退还。
(四)打印准考证
2018年11月9日9:00至11月16日17:00,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生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需同时参加笔试和现场考试。加试考生仅需参加现场考试。笔试采取机考方式进行,科目为政策法规(科目一)、导游业务(科目二)、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三)、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现场考试科目为导游服务能力(科目五)。科目一、二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科目三、四合并为1张试卷进行测试,每张试卷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均为90分钟。现场考试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有关规定及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福建)现场考试工作要求执行。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考生可通过文化和旅游部官网(www.mct.gov.cn)“在线办事—表格下载”或海峡旅游人才网(www.510hr.com)“导游天地—通知文件”栏目查看。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一)笔试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2018年11月17日 |
科目一、科目二 |
9:00-10:30 |
科目三、科目四 |
10:30-12:00 |
(二)笔试考点设置
全省设10个笔试考点: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莆田、南平、龙岩、宁德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考生报考时请选择所要报考的考点进行报名。
(三)现场考试
科目五现场考试时间和地点由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安排确定,科目五考试应于2018年12月10日前完成,并将各地现场考试成绩加盖公章后报省旅发委导考委,电子文档发送至609313718@qq.com。
1.满分100分,考试内容按《现场考试评分表》的各项内容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1)模拟景点讲解:中文考生在指定的全省13个景区(福州三坊七巷或马尾船政文化、厦门鼓浪屿、漳州南靖土楼、泉州清源山、莆田湄洲妈祖祖庙、三明泰宁大金湖、龙岩古田会议会址或永定土楼、南平武夷山、宁德白水洋或太姥山、平潭石牌洋)中抽取2个景区,并从2个景区中任选1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不得更换。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考试内容可参考《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讲解词》。外语考生在指定的全省5个景区(福州三坊七巷、厦门鼓浪屿、福建土楼(漳州南靖土楼或龙岩永定土楼)、泉州海丝文化(清源山或开元寺)、南平武夷山)中抽取1个景点进行模拟讲解。抽签在考前15分钟进行。考试内容可参考《福建导游英语》和《福建导游日语》。
(2)知识问答:主要包括综合知识、导游规范、应变能力三个方面内容。考试内容以《导游服务能力》为准。
(3)语言与仪态: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能力、仪容、仪表、仪态及其运用等。
2.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导考办在省旅发委导考委的具体指导下,负责辖区内中文考生的现场考试工作。评分标准由省旅发委导考委制定,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导考办在组织现场考试时,聘请的现场考试考评员须从经省旅发委导考委培训的人员中选择(为导游资格考前培训的考评员除外),现场考试每组考评员不得少于3人。
3.全省报考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设福州和厦门两个考点。福州、三明、莆田、南平、宁德、平潭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集中在福州考点进行并由福州市旅发委导考办组织实施;厦门、漳州、泉州、龙岩等设区市外语类考生现场考试集中在厦门考点进行并由厦门市旅发委导考办组织实施。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现场考试。
五、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闽价费〔2017〕129号文规定,2018年导游资格考试费每人348元(加试考生每人148元)。
六、考试结果公布
笔试机考科目评卷由计算机系统完成,现场考试评分由现场考试评委完成。考试结果以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分别划定分数线,笔试成绩、现场考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满足划线要求的为合格。加试考生的考试结果以现场考试成绩满足划线要求为合格。考试成绩当年有效。
2019年2月22日9:00起,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考试结果。
七、成绩复核
考生需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复核的,可自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提出申请,复核结果为最终结果。考试成绩复核工作按《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办理。
八、证书核发
受文化和旅游部委托,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将向考试结果合格的考生颁发“导游员资格证书”。为制作证书需要,合格考生应在考试结果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提交1寸白底免冠资格证书照片至所在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导考办。
九、培训、教材及考务事项
坚持“培训自愿”及“培训和考试分开”的原则。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不得直接承担导游资格考试的考前培训工作。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不指定参考书目,更多信息请登录海峡旅游人才网(www.510hr.com)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海峡旅游人才”查询。
2018年导游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由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考委负责,福建海峡旅游人才发展中心组织实施。
十、其他事项
(一)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按《关于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报考全国导游人员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旅办发〔2008〕174号)有关规定执行。
(二)台湾同胞可在我省报名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报名过程中需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胞证)、台湾居民身份证供资格审核。台湾同胞参加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其他要求与大陆地区考生相同。
(三)中等职业学校旅游类专业2019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结果合格且取得毕业证书,方可领取“导游员资格证书”。
十一、有关要求
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应高度重视、加强管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考试工作,确保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一)加强考试管理。各地旅发委要加强对考试工作的指导,落实专门负责机构和人员。严格遵守行政审批规范,加强对报名审核、考试组织、费用收取、结果发布、证书核发等各环节的全过程管理。
(二)落实考务责任。各地要进一步从严抓好考务工作,维护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各地考试管理人员和考务工作人员要加强对有关文件、规定的学习,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履职能力。
(三)严肃考风考纪。各地旅发委要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制止考试作弊行为的发生,要在考试期间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广大考生和社会监督。对于在考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事件,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十二、联系方式
(一)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导游人员考评委员会
联系人:赵冬蒨 许展
联系电话:0591—83370069转815,0591—87671983
(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客服电话:021—6194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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