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时间:2018-06-04 17:27 浏览量: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转发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

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县(市、区)旅游局(文体旅游新闻出版局)、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

为做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现将闽旅发人〔20189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旅游事业 旅游产业)网站(www.cnt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下载。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泉州市旅游局代章)

201858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转发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各设区市旅发委、平潭综合实验区旅发委

为做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福建考区的各项工作,现将《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办旅函20184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旅游事业 旅游产业)网站(www.cnt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福建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8427

(此件主动公开)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的通知

办旅函〔20184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旅游局:

为做好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工作,现将《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电子版可从文化和旅游部(旅游事业 旅游产业)网(www.cnta.gov.cn“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

特此通知。

 

附件: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18424


附件

2018年全国导游资格考试大纲

 

一、考试性质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为国家和社会选拔合格导游人才的全国统一的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考试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目的是检验考生是否具备从事导游职业的基本素养、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

二、考试科目、语种与要求

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科目包括: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科目二导游业务、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

考试语种分为中文和外语两种,其中外语类包括英语、日语、俄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朝鲜语、泰语等。

上述科目内容,分别从了解、熟悉、掌握等三个层次对考生进行考察。

三、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分笔试与现场考试两种,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科目四为笔试,科目五为现场考试。笔试实行全国统一的计算机考试。现场考试以模拟考试方式进行,由省级考试单位根据考试大纲和《全国导游资格考试现场考试工作标准(试行)》组织。

科目一、科目二合并为 1 张试卷进行测试,其中科目一、科目二分值所占比例各为 50%;科目三、科目四合并为 1 张试卷进行测试。考试题型包括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每张试卷考试时间为 90 分钟,含 165 题,共 100 分,其中判断题 40 题,每题 0.5 分,共 20 分;单项选择题 90 题,每题 0.5 分,共 45 分;多项选择题 35 题,每题 1 分,共 35 分。

科目五考试中文类考生每人不少于 15 分钟,备考旅游景区不少于 12 个;外语类考生每人不少于 25 分钟,备考旅游景区不少于 5 个。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中文类分值比例为:礼貌礼仪占 5%,语言表达占 20%,景点讲解占 45%,导游服务规范占 10%,应变能力占 10%,综合知识占 10%;外语类分值比例为:礼貌礼仪占 5%,语言表达占 25%,景点讲解占 30%,导游服务规范占 10%,应变能力占 5%,综合知识占 5%,口译占 20%

四、各科目考试大纲

科目一《政策与法律法规》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查考生对党和国家的基本国策、根本制度、根本任务、重大方针政策以及与旅游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二)考试内容

1.熟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历史地位和丰富内涵;掌握党的十九大大会主题;了解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事业发生的历史性变革;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大意义;掌握新时代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熟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掌握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任务要求;熟悉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重大部署;了解国防和军队建设、港澳台工作、外交工作的重大部署;了解坚定不移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

2.了解《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所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熟悉《决定》规定的依法治国的五大体系、六大任务;熟悉党的十九大关于新时代深化依法治国实践的内容。

3.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序言和总纲的内容,熟悉《宪法》规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基本国策、基本制度、根本任务;掌握《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熟悉《宪法》规定的国家机构以及国旗、国歌、国徽和首都。

4.了解《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国办发〔2013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62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综合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65 号)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影响;熟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 号)的主要内容以及对我国旅游业发展的影响;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的制定背景、发展趋势、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规划指标和主要任务。

5.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以下简称《旅游法》)的立法背景和框架;熟悉《旅游法》的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发展原则等总则的内容;掌握《旅游法》的基本内容、主要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

6.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旅游者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消费者及其权利、经营者的义务、消费者权益的国家保护、消费者协会的公益性职责和禁止行为及其相关法律责任。了解《国家旅游局关于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旅办发〔2016139 号)关于旅游者、旅游从业人员被纳入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的主要行为、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信息内容以及评审、申辩、动态管理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及适用、旅游者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及处罚的规定。

7.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的订立、合同的内容与形式;熟悉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以及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和终止;掌握关于防止损失扩大义务的规定;熟悉合同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和承担方式。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关于旅游服务合同的规定。

8.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关于一般规定的内容;熟悉责任构成和责任方式;了解不承担责任和减轻责任的情形;熟悉监护人责任、用人责任的规定;熟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高度危险活动致人损害责任、饲养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规定;掌握关于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的规定。

9.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旅办发〔2013170 号)关于旅行社(包括分支机构)设立与变更的规定;熟悉旅行社经营范围、经营原则的规定;掌握旅行社的经营规范、旅行社权利和义务等法律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0.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导游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关于导游资格考试、导游执业许可和导游执业管理、导游执业保障与激励、导游从事领队服务的条件、导游的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1.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游安全管理办法》关于旅游安全法律制度、旅游经营者安全经营义务与责任、旅游目的地安全风险提示制度的规定;熟悉旅游主管部门的安全管理职责;了解旅游突发事件等级及相关罚则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关于责任保险制度的相关规定。

12.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关于中国公民出境入境和外国人入境出境的证件制度;熟悉义务性规定和禁止性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关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关于铁路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旅客权利和义务的规定。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道路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国内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关于水路运输企业权利和义务的规定;熟悉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3.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保障法律制度的规定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食品安全事故处理制度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关于饭店经营者权利和义务及其相关责任的规定。熟悉《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关于娱乐场所的设立、经营规则、监督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

14.熟悉《风景名胜区条例》关于风景名胜区设立、规划、保护、合理利用和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关于自然保护区设立条件、区域构成、管理制度、保护和合理利用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关于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关于不可移动文物、馆藏文物、民间收藏文物、文物出境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原则,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传承与传播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博物馆条例》、《博物馆管理办法》关于博物馆设立、管理、社会服务及其相关法律责任的规定。了解《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关于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名录、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以及缔约国义务的规定。

15.了解旅游纠纷及其特点;熟悉《旅游投诉处理办法》关于旅游投诉及其构成要件的规定;掌握旅游投诉案件的受理和处理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关于消费者权益争议的解决的规定。熟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民事证据的种类、证明对象、证明责任、证明标准的规定。熟悉《旅行社服务质量赔偿标准》(旅办发〔201144 号)关于旅游主管部门调解旅游纠纷时执行的赔偿依据的规定。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

16.了解 2017 10 月以来的国内外时事政治。

科目二《导游业务》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查考生对导游职业道德规范和素质要求、导游服务规范,以及导游服务相关知识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检查考生对导游语言技能、带团技能、讲解技能和应变技能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程度。

(二)考试内容

1.了解旅行社的发展历史、主要业务和产品类型,了解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和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了解导游服务的产生及其发展历程,了解导游服务的定义和现代导游服务的特点,熟悉导游服务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熟悉导游职业道德规范的基本内容;掌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旅游行业核心价值观。

2.掌握《导游领队引导文明旅游规范》的内容,引导游客文明旅游。

3.了解导游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熟悉导游的定义和分类;熟悉导游的从业素质、职责及礼仪规范;熟悉导游应该具备的修养和工作中的行为规范。

4.掌握旅游团队的导游服务程序和服务质量要求。

5.了解散客旅游的定义和特点,掌握散客导游服务程序和服务质量要求。

6.了解导游语言的内涵和特性,掌握导游口头语言的表达技巧和态势语言的运用技巧,熟悉导游语言的沟通技巧;熟悉导游讲解的原则和要求,掌握常用的导游讲解方法和技巧。

7.了解导游带团的特点和原则,熟悉导游主导地位的确立和导游形象的塑造,掌握导游提供心理服务、活跃气氛、引导游客审美、组织和协调、接待重点游客的方法和技巧。

8.了解游客个别要求的处理原则,掌握游客在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方面个别要求的处理办法,掌握游客要求自由活动、亲友随团活动、中途退团、延长旅游期限的处理办法。

9.了解旅游事故的类型和特点;熟悉漏接、错接和误机(车、船)事故产生的原因,掌握漏接、错接和误机(车、船)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方法;掌握旅游计划和行程变更的处理方法;掌握游客证件、行李、钱物遗失和游客走失的预防与处理方法;掌握游客在旅游过程中患病的处理方法,熟悉游客死亡的处理方法;掌握游客不当言行的处理方法;掌握旅游交通事故、治安事故、火灾事故、食物中毒、溺水等事故的预防与处理方法;掌握地震、泥石流、洪水、台风、海啸等重大自然灾害的避险方法。

10.了解游客投诉的心理,熟悉游客投诉的处理方法。

11.掌握旅客出入境应持有的证件和需要办理的手续,熟悉我国海关有关出入境物品和人员的规定。

12.掌握航空、铁路、水运购票、退票和携带物品的规定,熟悉航空机票种类、旅客误机、航班延误或取消、行李赔偿的相关知识。

13.了解我国货币兑换的相关知识;了解信用卡知识;熟悉旅游保险的种类及相关知识。

14.熟悉晕车(机、船)、中暑等旅游常见疾病和急症的预防与现场处置措施;了解高原旅游、冰雪旅游、沙漠旅游、低空旅游、漂流和温泉旅游的安全常识。

15.了解时差、华氏温度与摄氏温度换算、度量衡换算,以及境外旅客离境退税的相关知识。

科目三《全国导游基础知识》和科目四《地方导游基础知识》考试大纲

(一)考试目的

通过本科目的考试,检查考生对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旅游业发展概况,中国历史文化,中国旅游文学,中国古代建筑,中国古典园林,中国民族民俗,中国四大宗教,中国饮食文化,中国风物特产,中国旅游景观,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基本概况以及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和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概况的了解、熟悉和掌握的程度。

(二) 考试内容

1.熟悉中国共产党的发展历程,掌握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重大事件,了解中国共产党的成功经验。

2.了解中国旅游业的发展概况。

3.了解中国历史的发展历程;熟悉中国历史各个发展阶段的主要成就;熟悉中国科技发明主要知识;掌握中国哲学、文学、戏剧戏曲、中医中药、书画艺术和历史文化常识。

4.了解中国汉字的起源及诗词、楹联格律常识;熟悉名胜古迹中的著名楹联、历代游记名篇的主要内容和艺术特点;掌握古典旅游诗词名篇的主要内容和艺术特点。

5.了解中国古代建筑的历史沿革和基本特征;熟悉中国古代建筑的基本构成与等级观念;掌握宫殿、坛庙、陵墓、古城、古长城、古镇古村、古楼阁、古石桥和古塔的类型、布局、特点等相关知识。

6.了解中国古典园林的起源与发展;熟悉中国古典园林的特色和分类;掌握中国古典园林的构成要素、造园艺术、构景手段和代表性园林。

7.了解我国民族民俗的基本概况;熟悉我国各民族的地理分布、文化特点与习俗风情。

8.掌握佛教、道教、基督教和伊斯兰教的基本概况。熟悉宗教旅游景观的相关知识。

9.了解中国烹饪的发展历史及风味流派的形成;掌握中国四大菜系的形成、特点及代表性菜品;熟悉中国风味特色菜——宫廷菜、官府菜、寺院菜的特点和代表菜品;掌握中国传统名茶、名酒的分类与特点等相关知识。

10.了解中国陶器、瓷器的发展简史,熟悉我国陶器、瓷器的主要产地和特色;掌握中国四大刺绣及其代表作;熟悉我国漆器、玉器的主要产地和特色;掌握我国文房四宝、年画、剪纸和风筝的主要产地和特色。

11.了解中国旅游景观相关知识;掌握中国主要地貌类型及代表性地貌景观;熟悉山、水、动物、植物、天象等自然景观知识。

12.熟悉香港、澳门、台湾的基本概况、民俗风情,掌握香港、澳门、台湾的知名景点;了解中国主要旅游客源国的基本概况、风俗习惯。

13.熟悉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理、气候、区划、人口、经济、交通、资源等概况。

14.了解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国家公园。

15.了解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旅游资源概况;掌握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中国遗产地景观,熟悉列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世界地质公园名录》的中国项目景观。

16.了解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

17.熟悉中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饮食特点、主要美食和风物特产。


科目五《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大纲(福建省)

 

导游服务能力考试内容为景点讲解、导游规范、应变能力和综合知识。外语类考生须用所报考语种的语言进行本科目考试并进行口译测试。

一、总体目标

本科目考试是检查和评定考生对导游服务工作的知识、技能和语言能力水平,是对笔试的补充,同时对考生更加全面、更加真实的了解,尤其是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仪容仪表的考查。

二、考试时间

中文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 15 分钟,外语类考生考试时间不少于 25 分钟。

三、考试内容及要素

(一)景点讲解

1.考试目的

检查考生对我省主要景区的讲解知识和相关文化掌握、熟悉的情况;检查考生在讲解方法和讲解技巧运用方面的水平。

2.考试要求

1)讲解程序规范;

2)内容全面正确,条理清晰,详细得当,重点突出;

3)讲解方法运用得当,讲解生动、有感染力。

3.考试内容

景点讲解范围分别为福州三坊七巷或马尾船政文化、厦门鼓浪屿、漳州南靖土楼、泉州清源山、莆田湄洲妈祖祖庙、三明泰宁大金湖、龙岩古田会议会址或永定土楼、南平武夷山、宁德白水洋或太姥山、平潭石牌洋。

4.分值

中文类占 50 分,外语类占 30 分。

(二)导游规范

1.考试目的

检查考生对导游职业道德的认识,对导游服务集体的认知程度,检查考生对地方导游、全程导游、散客导游服务规程的熟悉程度和应用能力。检查考生对团队组织技能,语言运用和讲解技能的掌握程度,考核考生对心理服务技能掌握程度。

2.考试要求

熟知并能正确应用导游服务规范,导游服务程序正确完整。

3.考试内容

1)掌握社会主义旅游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旅游职业道德教育的主要内容,导游职业道德规范、行为规范内容,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内容。

2)掌握导游服务集体协作共事的原则。

3)掌握地陪、全陪、散客导游的整体服务规程,掌握每个服务环节的具体要求。

4)掌握餐饮、住宿、文娱活动、购物方面游客常见的个别特殊要求及常规的应对和处理方法。

5)掌握提供心理服务的一般方法。

4.分值

中文类、外语类考生均抽取导游规范”2 题,每题 5 分,共 10 分。

(三)应变能力

1.考试目的

检查考生对在旅游接待过程中游客个别特殊要求处理方法和原则的掌握程度及实际应变能力。检查考生对旅游接待中常见问题及事故发生原因的认知情况和预防处理能力,以及解决突发事件、意外情况和一般问题的基本能力。

2.考试要求

在有压力的情况下,思维反应敏捷,情绪稳定,考虑问题周到;能够妥善、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

3.考试内容

1)掌握处理游客个别要求的基本原则。

2)掌握餐饮、住宿、文娱活动、购物方面游客常见的个别特殊要求及常规的应对和处理方法。

3)掌握游客自由活动、中途退团、延长游期、探访亲友、亲友随团等要求的应对及处理方法。

4)掌握造成旅游计划变更的不同原因,熟悉一般处理规程,掌握具体变更措施和处理规程。

5)掌握各类丢失问题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6)掌握游客患病的预防措施,掌握游客患一般疾病的处理原则,熟悉游客患病及因病死亡的处理方法。

7)掌握游客越轨言行问题性质的划分及一般处理方法。

8)掌握漏接、错接、空接、误机(车船)事故、游客走失和的主要原因,掌握各类问题的预防措施和处理方法。

4.分值

1)中文类考生抽取应变能力”2 题,每题 5 分,共 10 分。

2)外语类考生抽取应变能力”1 题,每题 5 分,共 5 分。

(四)综合知识

1.考试目的

检查考生对与导游工作相关的应知应会的时政知识、国情省情、旅游业发展状况以及具有福建对台特色的两岸交流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和熟悉程度。

2.考试内容

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重大活动和重大时事政治、基本国情省情、全国和福建旅游业发展状况、我省旅游业评先评优情况,同时包含福建特色的台湾问题及闽台交流的相关内容。

3.分值

1)中文类考生抽取综合知识”2 题,每题 5 分,共 10 分。

2)外语类考生抽取综合知识”1 题,每题 5 分,共 5 分。

(五)外语类口译

1.考试目的

检查外语类考生在中文和外语之间口头互译的能力,充分反映考生的真实外语水平。

2.考试要求

1)能全面、准确、通畅地转述原内容;

2)语法正确;无错译、漏译。

3.考试内容

1)熟悉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相关内容的重要知识点;

2)熟悉福建省主要景区景点相关的旅游文化内容;

3)熟悉福建省旅游行业发展状况。

 4.分值

1)外语对话 4 分;

2)口译题目各 2 题,中译外 2 题、外译中 2 题,每题 4 分,共 16 分。

(六)语言与仪态

1.考试目的

检查考生语言表达能力和行为举止是否符合导游规范。

2.考试要求

1)语音清晰,语速适中;

2)用词准确、恰当、有分寸;

3)内容有条理,富逻辑性;

4)表情及其他身体语言适用得当;

5)穿着打扮得体、整洁;

6)言行举止大方,符合导游礼仪礼貌规范。

3.分值

中文类占 20 分,外语类占 30 分。

                           
                                     

 

 

 

 

 

 

 

 

 

 

 

 

 

 

 

 

 

 

 

 

 

泉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176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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