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向社会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提升文旅业态品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意见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5-07-14 16:15 浏览量:

  我局牵头起草《关于进一步提升文旅业态品质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一、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1.通过信函或快递方式将意见建议寄至市文旅局,请在信封上注明“业态品质”字样。

  联系电话:0595-28131668,联系人:小刘

  通讯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209室

  邮政编码:362000

  2.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意见建议。

  邮箱地址:qzwljj2022@163.com

  二、意见征求时间

  2025年7月14日-2025年7月28日。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5年7月14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提升文旅业态品质的若干措施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提升泉州文旅业态品质,激发文化和旅游消费潜力,推动文旅深度融合提质增效,促进文旅经济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优化业态规划与引导机制

  1.做好规划引领。立足全域历史文化资源禀赋,构建“一核引领、多点支撑”的发展格局,以泉州古城为核心引擎,联动县域特色街区,打造海丝文化主题街区矩阵。泉州古城片区聚焦世遗、非遗活态展示打造主题街区,推动“一街一策”精准定位,县域街区突出差异化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住建局、商务局(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其他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以下措施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落实,不再列出〕

  2.建立引导机制。属地政府要制定辖区《历史文化街区业态导则》,明确街区主题定位(如非遗、国潮、侨乡文化) 和业态指引清单,设立业态指导小组,优化业态布局结构;同时对符合租金补贴、税收优惠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兑现。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

  3.开展古城专项治理。针对古城核心区店租上涨、烟火气流失问题,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完善正负面业态清单,科学优化调控业态布局,保留本土特色。鼓励中华老字号、非遗传统技艺、国际知名品牌、品牌首店入驻国有空间,对从事文化类业态在商业类租金的基础上给予租金优惠。

  责任单位:鲤城区、市国资委、商务局

  二、提升业态品质与消费场景

  4.丰富国潮悦己消费。支持市场主体结合古城、古街、景区、度假区等,联动国潮动漫、非遗文化等特色IP,开发主题文旅秀演项目。鼓励创建小众品牌、原创设计师品牌,提升城市夜经济品质,打造特色夜间消费集聚区和特色市集。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

  5.发展演艺新空间。鼓励商业综合体、剧场影院、园区街区、古城古镇(村)、旅游景区、美丽休闲农业点、文化文物单位等活化空间利用,发展体验式、互动式、沉浸式演艺项目,打造一批“小而美”“小而新”的演艺新空间。对体现融合性、创新性、示范性,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的演艺新空间项目,属地政府可根据地方实际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住建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 

  6.鼓励非遗活化利用。深化非遗当代表达与时尚传播,塑造古城中山路非遗特色街区品牌,支持引导各县(市、区)常态化举办非遗进古城快闪系列活动,并给予补助。以泉州非遗馆古城分馆为核心,吸引各县(市、区)进驻展示。支持设立独立县域非遗主题展示体验馆,并给予补助。试点打造“非遗生活孵化空间”,提供减租免租入驻、统一装修、营销推介支持及市场化运营培训,孵化期6-12个月。鼓励高校、导师团队联合非遗传承人开发快消品、文创产品,提供IP授权、版权保护等方面支持,并拓宽线上线下售卖推广渠道。鼓励推动非遗数字化展馆建设,结合VR/AR技术开发数字非遗工坊。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教育局、古城办,泉州文旅集团

  7.加快街区、景区、园区业态升级。鼓励举办高频活动的创意市集,鼓励?非遗工坊与民宿、咖啡、书店、餐饮、夜市等休闲业态融合。支持非遗、老字号、国潮品牌进街区、景区、园区。鼓励属地制定业态入驻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国资委

  三、培育新业态与科技赋能

  8.发展数字文旅。各县(市、区)至少培育一个文化特色鲜明的数字文旅沉浸式体验项目。支持丰泽建设数字文旅产业集聚区、鲤城区打造数字文创集聚区。支持市场主体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元宇宙、虚拟现实等新技术打造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交互沉浸式旅游体验项目。支持与游戏厂商合作开发,植入泉州文化遗产元素与场景。鼓励市场主体利用文旅场所、街区、园区等培育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数字文旅沉浸式消费体验空间。鼓励属地结合实际制定相应扶持政策。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数据管理局、科技局、工信局

  9.培育微短剧生态。推出一批现象级微短剧作品,带动打造一批现象级景点(景区),推动“微短剧+文旅”生态全面升级,鼓励古城、景区、街区围绕影视场景,开发角色扮演、剧情体验、道具展览等沉浸式文旅项目,配套建设影视主题咖啡馆、文创商店等消费业态,推动形成 “影视+文旅+消费” 的融合发展模式。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10.创新场景应用。鼓励古城、街区、景区聚焦文旅创意与视听技术融合应用,推出“文旅+影视”“实景+VR”“沉浸式体验+国潮产品”新玩法,激发云展览、云演艺、慢直播等各类融合型、青创型业态,开发旅游演艺、剧本娱乐、旅拍研学等沉浸式、互动性旅游体验项目。鼓励市场主体打造线上文创交易平台。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数据管理局、泉州交发集团、泉州文旅集团

  11.推动簪花、惠女文化符号价值升级与品牌建设。 立足泉州簪花、惠女特色文化资源禀赋,实施品牌化、产业化双轮驱动战略。着力打造“泉州簪花”、“惠安女”等区域公共文旅品牌,支持并规范市场主体开发运营特色子品牌,强化品牌认证与知识产权保护。打造簪花、惠女主题文旅消费集聚区和非遗工坊。深化簪花、惠女文化与创意设计、旅游商品、婚纱摄影、服饰体验、文娱演艺等创新融合,拓展应用场景。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工信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人社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2.推动文旅商体展深度融合。完善文旅商体展联动机制,促进各领域节展赛会前后衔接、相互导流。放大票根经济效应,鼓励工业旅游点、景区(点)为持有节展赛会票(证)的消费者提供优惠。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重点商圈、旅游休闲街区等通过数字文旅技术升级业态,融合泉州世遗、非遗文化元素,创建高品质文商体旅融合消费聚集区。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商务局、工信局、体育局

  13.促进首发经济发展。支持具有引领性的时尚机构、知名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端定制品牌、时尚国潮品牌等在泉州古城等地标性场地首发新品,举办时尚秀场、国际展会和发布活动。鼓励本地国潮品牌的首发与文化旅游节、工业旅游消费季等活动联动,支持文商旅综合体、文化场馆、会展中心等,为“首展”“首演”“首映”提供免费或较低成本的场地支持。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工信局

  14.深化体育旅游融合。提升古城徒步、山地越野赛、马拉松等自主品牌赛事影响力。推动体育赛事进商圈、进街区、进景区。支持围绕重大赛事设计开发特色主题旅游产品。推出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体育旅游精品线路、赛事和基地。鼓励发展帆船、游艇、皮划艇、冲浪、动力伞、水上自行车、海钓等海上休闲运动。推广沙滩足球、排球、羽毛球等沙滩运动。

  责任单位:市体育局、商务局、文旅局、海洋渔业局、海事局,泉州文旅集团

  四、丰富优质旅游产品供给

  15.发展特色旅游产品。打造高品质休闲度假业态聚焦区,加快推进泉州湾滨海旅游度假区创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惠安崇武旅游度假区、石牛山-岱仙湖旅游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鼓励有条件的景区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推出避寒避暑旅居、气候康养、云海雨雾凇气象景观、追光计划等特色产品。策划“跟着演出去旅行”“跟着影视去旅行”“跟着赛事去旅行”“跟着文博去旅行”“跟着美食去旅行”特色产品线路。丰富温泉、旅拍、房车、露营、乡村民宿等旅游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农业农村局、体育局,气象局

  16.发展工业旅游。促进工业智造与创意设计、数字、动漫、游戏等新型业态融合,发展数字化沉浸式体验空间、时尚秀场等,推出一批工业文化体验新业态,培育一批观光工厂。鼓励工业旅游点加强特色商品研发销售,发展旅游购物。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工信局、商务局

  17.发展美食旅游。重点打造“市井十洲城”“泉州海丝美食坊”,各县(市、区)要加快提升一批高标准区域特色的美食街区,形成一批特色美食旅游线路。依托“美食”“美景”“美器”“美艺”吸引各领域活动在泉州举办。鼓励“一县一桌菜”市场化,支持授权一批酒店餐厅上线“一桌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文旅局,泉州文旅集团,泉州城建集团

  18.发展研学旅游。推动旅行社经营研学旅游业务健康有序发展。鼓励具备研学旅游资源的各类单位提供优质资源,丰富研学旅游供给。推出一批优质研学旅游营地基地和课程,培育优质研学旅游品牌和企业。合理开发利用文物主题游径。积极发展入境研学旅游。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教育局,市文保中心

  19.发展银发经济。推广康养、慢游、家庭游、怀旧游、错峰游等旅游产品,推出更多适合老年人的优质戏曲、曲艺、书画、广播、影视、音乐、广场舞、短视频等文化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五、保障措施

  20.强化政策保障。加大对消费新场景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力度,深化闲置房创新利用路径,推进老旧厂房等进行功能性改造,提升存量资产盘活效能。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引导、鼓励弹性错峰休假。鼓励工会助力消费,积极组织开展职工疗休养活动。

  责任单位:市资源规划局、住建局、国资委、人社局、总工会

  21.加强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机构合理增加消费金融供给,加大对文旅、体育等消费重点领域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加强对消费基础设施等专业化金融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推出适应新消费趋势的产品和服务。争取文旅体育等领域的中央预算内投资,补齐公共服务短板。用好人民银行服务消费与养老再贷款,扩大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闽惠颐融”业务规模,支持商业银行发放服务消费重点领域贷款。

  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市发改委、财政局,人民银行泉州市分行、泉州金融监管分局

  22.完善配套服务。启动“无忧行李”专项服务,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形式发展县际及以上旅游(包车)客运,提升全域旅游通达性。

  责任单位:市文旅局、交通运输局、晋江机场公司、泉州交发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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