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提升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水平,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建设,根据《福建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开展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了泉州市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的推荐申报和评审工作。经专家评审小组初评、评审委员会审议,提出了泉州市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推荐申报名单共38人(含备选),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10月3日至10月7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向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科反映(信函以发送日期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发送日期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并提供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学习)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保护反映者信息的安全和秘密。
受理单位: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非遗科
通讯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交通科研楼C栋275
邮政编码:362000
电子邮箱:qzsfwzwhyc@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拟推荐申报第六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10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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