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2022年度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2-03-17 15:04 浏览量:

各县(市、区)文体旅局、新闻出版广电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直属各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2022年度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各单位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15日

  


2022年度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市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夯实安全基础,化解安全风险,确保全市文广旅系统(以下简称:文旅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一、压紧压实安全责任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将学习贯彻工作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干部培训计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把好安全发展总开关,坚决扛起安全生产政治责任。

  2.压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

  3.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各文化经营场所、旅行社等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及其他涉旅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责任。

  4.强化安全目标责任考核。把文化、广电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列入市对县绩效、平安等创建考评的重要参考依据,落  实文旅行业安全与相关评定、奖励相挂钩制度,实行“一票否决”;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约谈、警示通报和挂牌督办制度。

  5.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标准化专项提升工作。督促指导文旅企(事)业单位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持续推动文旅企(事)业标准化与企(事)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与企(事)业主体责任、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和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融合,建立健全标准化常态化滚动提升工作机制,引导企(事)业自觉开展标准化建设,实现安全生产规范化管理并建章立制,形成自主管理、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全市文旅企(事)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力争2022年底100%完成。

  二、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6.推动落实改革发展重点任务。对照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任务分工,结合文化、广电和旅游实际,持续推进安全生产领域责任体系、监管体系、治理体系、预防体系和保障体系的改革发展工作。

  7.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扎实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收官工作,继续集中攻坚隐患整治,打好安全生产基础;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查找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有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确保全面完成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目标任务。

  三、依法开展安全治理

  8.严把安全准入关。严把各类评定安全准入关,指导协会主体加强对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各类质量等级评定的安全准入,对未取得消防、食品卫生安全、特种行业等相关许可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

  9.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各文旅经营单位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执行排查清单、隐患清单、整改清单、责任清单等“四个清单”,认真落实安全隐患“一抓到底、见底清零”工作机制,一般隐患当月动态清零,重大隐患挂牌督办。

  10.加大安全综合监管力度。综合运用“双随机”抽查、暗访检查、督导调研、信息化监管和委托第三方体检式暗访等方式,特别是节假日、暑期汛期和重大活动期间,加大督查力度,督促查漏洞、补短板,依法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安全事故防范

  11.落实安全播出管理责任。督促指导广播电视传输线路、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加大广电大楼、广播电视传输线路的巡查维护力度,做好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广播电视安全生产、安全播出保障工作。修订完善应急协调、突发事件、故障处置等各类应急预案,分层级、分业务开展应急演练、网络攻防实战演习,确保一旦发生紧急状况,能够快速有效处置。

  12.推进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督促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夯实消防安全基础;积极配合消防救援、住建、公安等部门,督促歌舞娱乐场所、游戏游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旅行社等由文旅部门依法审批和管理的经营场所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重点整治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疏散通道不畅通等突出风险,切实消除火灾事故隐患。

  13.开展旅行社租赁旅游包车治理。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旅游客运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严格督促旅行社合法规范租赁有资质的旅游包车,加强导游等从业人员聘用管理和教育培训,落实旅客安全事项告知责任,强化隐患排查整治,依法惩处旅行社、导游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做好旅游客运事中事后监管相关工作,有效防范化解旅游客运安全风险。

  14.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格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和省市关于食品安全部署要求,督导协会主体严格执行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国家标准中有关食品安全要求,严把准入关,配合有关部门开展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其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15.落实防汛防台责任。密切关注汛情和台风预报预警信息,督促各广电安播责任单位做好防汛、防台、防雷工作,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加强雷击隐患排查;督促旅行社不得组团前往受台风、暴雨等影响的地区旅游,防止因次生灾害危及游客生命财产安全;配合景区主管部门,指导A级景区深入排查整治防汛安全隐患,并根据当地防指指令及时做好景区景点关闭和旅游团队人员转移疏散工作。

  五、强化安全综合治理

  16.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安全生产”的要求,做到安全生产与疫情防控同部署、同落实、同指导、同服务;创新安全监管方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电话督促、微信短信提醒、远程视频监控、发放书面材料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个主体责任”。

  17.做好反恐怖工作。督促指导各公共文化服务场馆、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进一步健全完善反恐怖工作制度机制,加强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开展涉恐隐患自查自治,配合公安部门对文旅经营场所落实反恐责任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六、加强宣传教育

  18.落实安全生产宣传。各级广电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开展重要活动期间安全生产宣传任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新媒体平台等主流媒体播发安全生产宣传提示,形成浓厚宣传氛围。

  19.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将安全生产列入文化、广电和旅游培训计划,举办全市文化、广电和旅游系统安全生产管理培训班,督促指导各级文旅部门和文旅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教育培训力度,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

  20.广泛宣传安全知识。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消防宣传月”“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企业LED显示屏和志愿者服务等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火灾预防、逃生自救、防暴恐袭击等知识,增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及时发布和转发各类旅游安全风险预警提示,提醒游客合理安排旅游线路,主动规避风险。

  21.加强文明旅游引导。持续开展文明旅游宣传活动,引导游客自觉遵守旅游目的地和景区疫情防控规定,爱惜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遵守公共秩序,讲究卫生、拒绝野味、节约饮食、绿色消费,自觉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树立文明、健康、绿色旅游新风尚。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3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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