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第四届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新媒体城市文旅营销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1-09-16 18:00 浏览量: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第四届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新媒体城市文旅营销活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目名称:“第四届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新媒体城市文旅营销活动

  2.项目编号:20210915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允许进口 

采购预算审核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第四届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新媒体城市文旅营销活动 

  1项 

  否 

  200000.00 

  无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由询价小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特殊要求:

  5.2.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

  6. 供应商报名期限: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报名参与。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2:00时,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30室)领取招标文件或自行下载附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30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获取。

  8.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没有按约定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

  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8:00时(北京时间)。

  9.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30室)。

  9.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2021年9月24日15:30时(北京时间)。

  10.2磋商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01-203会议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23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6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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