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已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经相应程序确定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组织“第四届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新媒体城市文旅营销活动(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竞争性磋商采购。
1.项目名称:“第四届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新媒体城市文旅营销活动
2.项目编号:20210915001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允许进口 |
采购预算审核价 |
磋商保证金 |
1 |
1-1 |
“第四届闽南美好生活嘉年华”新媒体城市文旅营销活动 |
1项 |
否 |
200000.00 |
无 |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信用记录,适用于(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由询价小组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应商信用记录。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当被拒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性检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5.2特殊要求:
5.2.1供应商不得被列入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5.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磋商: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竞争性磋商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
6. 供应商报名期限: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8:00时报名参与。
6.1如果采购过程中有发出更正公告,采购人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则报名截止时间以更正公告中的约定为准。
7.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7.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提供期限:为2021年9月16日至2021年9月22日止。欲接受邀请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30—12:00时,下午15:00—12:00时,按下述地址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30室)领取招标文件或自行下载附件。
7.2获取地点及方式: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30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获取。
8.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0元。没有按约定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将被拒绝。
9.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9.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9月22日18:00时(北京时间)。
9.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交流合作科(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30室)。
9.3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本章第10条载明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磋商时间及地点:
10.1磋商时间:2021年9月24日15:30时(北京时间)。
10.2磋商地点: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01-203会议室。
11.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自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12.采购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 址:泉州市东海行政中心C230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161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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