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南五地市骨干导游培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审核前公示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1-08-27 17:29 浏览量:

闽西南五地市骨干导游培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闽西南五地市骨干导游培训

  采购内容:闽西南五地市骨干导游培训班

  采购预算:300000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建立健全闽西南旅游综合协作机制,提高五市青年骨干导游的文化与业务素养,打造一支高品质、专业化的跨区域导游服务队伍,推动五市旅游人才的合作与交流,促进闽西南旅游行业服务优质化发展,实现闽西南导游跨区域品牌营销共赢的格局,本次培训对象由五市导游协会或旅行社推荐从业时间2年以上、年龄35周岁以下的青年骨干导游参加培训,有参加过市、省、国家级导游大赛或荣获过其他市级以上荣誉的导游员可以优先推荐。拟采取理论授课与户外实地授课相结合的方式,邀请业内资深专家、教授、中高级导游、金牌导游等师资,针对闽南历史文化概况、闽南古建筑类型与特征、遗产点讲解内容与技巧、导游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培训。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泉州市财政局、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财综〔2017〕899号)文件,“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且具备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根据政府批复的购买服务项目和资金,可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其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泉州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市旅游发展服务的综合性专业团体。本项目按照规定,可通过直接委托或单一来源方式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泉州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采购服务。

  2、根据市委编办的核定,中心职能包括:组织实施我市旅游人才规划,制定旅游人才开发措施,培养和引进旅游高级人才,负责全市导游人员培训和服务管理,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等级考试考核等工作。中心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文旅人才战略目标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开发精神,狠抓全市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为文旅市场输送人才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近年来,根据主管部门的委托,中心组织过涉外旅游人才高级研修班、涉外饭店中高级管理人员赴港澳交流活动、导游技能提升培训、古城讲解员培训、乡村旅游管理人员专题培训、海丝文旅大讲堂等多种的培训,能有效整合省内外优质师资、有丰富的培训组织管理经验,具备培训组织的良好条件。

  3、为保证联合培训效果,有直属旅游培训单位的闽西南各地市文旅主管部门,均将闽西南联合培训项目交给直属旅游培训单位承办。受主管部门委托,中心承办2017、2018两年厦漳泉青年骨干导游专题培训、2019、2020两年的闽西南五地市青年骨干导游专题培训班,精心选拔青年骨干导游进行综合、开放、引导式的素质提升培训。经过多次的联合办班,中心形成了较成熟的跨地市办班经验,能够针对五地市导游实际情况,从课程设置、师资配备以及时间安排等方面与其他地市配合进行周密设计与安排,进一步加速五地市区域协同发展的进程。同时,在联合办班过程中,与闽西南其他地市的旅游培训单位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协作关系。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泉州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姓名 

  工作单位 

  李智灵

  泉州市中医院

  汪明华

  泉州广播电视台

  郭雪琴

  泉州晚报社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日。我单位将在此时间范围内接受质疑。

  七、发布媒体

  此次公示将在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22160978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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