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讲解员纳新及业务提升培训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现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采购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古城讲解员纳新及业务提升培训
采购内容:古城讲解员纳新及业务提升培训班
采购预算:200000元。
二、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为更好地展示古城文化旅游魅力,打造古城旅游新亮点,提高海丝泉州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为进一步加强泉州古城讲解员队伍建设,培训具体安排如下:1、宣传发动阶段:在报纸、网站、微信等各种平台上广泛宣传发动,为活动预热;2、招募征集阶段: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择优招录,向全社会招募预备讲解员;3、培训提升阶段:聘请业内专家,以当期所在具体片区为例,通过课堂授课、现场讲解示范等方式进行培训;4、考试测评阶段:分组测试,通过现场模拟讲解的方式,测评知识掌握情况;5、签约聘用阶段:聘用古城讲解员签约仪式。
三、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根据泉州市财政局、中共泉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推进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财综〔2017〕899号)文件,“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且具备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以成为政府购买服务的承接主体”,“在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内,根据政府批复的购买服务项目和资金,可采用直接委托的方式购买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服务。其中,属于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可通过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
2、泉州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系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直属正科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是我市旅游发展服务的综合性专业团体。本项目按照规定,可通过直接委托或单一来源方式向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泉州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采购服务。
3、根据市委编办的核定,中心职能包括:组织实施我市旅游人才规划,制定旅游人才开发措施,培养和引进旅游高级人才,负责全市导游人员培训和服务管理,负责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及等级考试考核等工作。
4.中心自成立以来,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紧紧围绕我市文旅人才战略目标的总体部署,全面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开发精神,狠抓全市旅游人才教育培训工作,为文旅市场输送人才起了重要的桥梁作用。中心具备承接该项目的资质,有丰富的培训组织管理经验,泉州市古城讲解员培训班自2017年第一届培训至今已举办九届,均由泉州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承办,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中心现仍承担着管理这支古城讲解员队伍的重任,且不定期组织古城讲解员参加志愿讲解服务,已在泉州形成良好的社会影响力,加强了泉州古城形象和历史文化的宣传推广。从保证古城讲解员培训的延续性、衔接性、便于管理等角度考虑,建议由中心承接该项目。
四、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泉州市旅游发展服务中心
五、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以下专业人员一致认为本采购项目适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论证专家:
姓名 |
工作单位 |
李智灵 |
泉州市中医院 |
汪明华 |
泉州广播电视台 |
郭雪琴 |
泉州晚报社 |
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六、公示期限
2021年8月27日至2021年9月3日。我单位将在此时间范围内接受质疑。
七、发布媒体
此次公示将在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方网站上发布。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22160978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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