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泉州市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和《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1-08-24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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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司法局工作部署,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牵头起草《泉州市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和《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现向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为2021年8月24日至9月24日,如您有任何意见,请于征求意见期限内反馈到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邮箱(w28007772@163.com)。
附件:1.泉州市文化市场初次违法后果轻微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2.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征求意见稿)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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