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的要求,现将泉州市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有关情况公布如下:
一、辖区公共文化设施概况
泉州市辖区内现有文化馆(艺术馆、群艺馆)13家、图书馆17家、博物馆(纪念馆)17家、美术馆(画院)1家,已完成达标、提升的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160家、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2182家;各类体育场地约12300个,大型体育场馆20个;“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五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已基本形成。
二、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内容
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对象 |
服务指导标准 |
1 |
读书看报 |
城乡居民 |
1.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文化活动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
2 |
收听广播 |
城乡居民 |
1.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完善县、乡、村三级联播联控体系,建立市、县、乡、村有线、无线、卫星等各种手段综合覆盖的应急广播系统; |
3 |
观看电视 |
城乡居民 |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地面数字电视未覆盖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中央1、7套,本省、市、县新闻综合类频道各1套); |
4 |
观看电影 |
1:农村居民 |
1.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一村一月免费观看1场数字电影,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
5 |
送地方戏 |
城乡居民,中小学生 |
1.县级以上政府应重点扶持不少于1个专业戏曲等文艺院团; |
6 |
设施开放 |
城乡居民 |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其中,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他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每年开放时间不少于300天; |
7 |
文体活动 |
城乡居民 |
1.公共图书馆年举办公益性讲座、培训等公益性活动市级不少于50次,县级不少于20次; 4.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健身路径等公共文化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
8 |
数字服务 |
城乡居民 |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分支中心、各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中心)建有公共电子阅览室,并免费提供上网服务; |
9 |
地方特色文化活动 |
城乡居民 |
1.组织开展“万千百十”文化惠民服务工程,深入开展“三下乡”、文艺院团公益性低票价演出、百姓大舞台、温陵讲坛、府文庙之夏、威远楼之夏等市级品牌文化活动; |
9 |
地方特色文化活动 |
城乡居民 |
3.实施富有泉州特色的“一县一品”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深入挖掘闽南文化的精髓和特质及各县(市、区)民间民俗文化和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重大事件、典型事迹,开展特色公共文化活动,做大做强并积极推广1~2个常态化的公共文化服务品牌项目 |
10 |
少数民族文化服务 |
主要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居民 |
1.创排有少数民族文化特色的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弘扬少数民族文化的文艺作品,每年不少于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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