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2020年山海闽西南(台北、高雄)旅游形象店(泉州)设计建设与营销推广服务项目的采购活动,特邀请下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特定合同包的协商。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山海闽西南(台北、高雄)旅游形象店(泉州)设计建设与营销推广服务
2、采购内容及要求:2020年改装厦门、漳州、泉州、龙岩、三明在台北市区、高雄市区的联合文化旅游主题形象店,举办线上线下宣传推广活动
采购预算:200000元
具体要求:
1) 负责改装厦门、漳州、泉州、龙岩、三明在台北市区、高雄市区的联合文化旅游主题形象店。
2) 举办在线网络活动。
3) 举办线下活动:进校园推广活动12场、旅游文化体验讲座(旅游推介会)5场。
4) 组织达人赴闽西南非遗文化主题踩线。
5) 举办一场闽西南非遗台湾巡展。
6) 在台湾《旅@天下》杂志刊登单页广编稿(形象稿)2次。
7) 在《国家地理》杂志刊登单页广编稿(形象稿)1次。
8) 在台湾《中国时报》刊登旅游产品广告2次,每则尺寸面积为2单位。
9) 欣旅游繁体网站发布闽西南非遗巡展系列活动等讯息。
10) 在Facebook、GOOGLE 联播网发布闽西南旅游形象广告。
11) 在社群媒体Line@旅中国生活圈络发布闽西南文化旅游讯息12次。
12) 在社群媒体Facebook粉丝团@旅中国生活圈络发布闽西南文化旅游讯息12次。
13) 在台北捷运站影音互动LED墙发布闽西南旅游形象广告,每档10秒,一小时4轮播,一天约72次,合约期间曝光2周。
14) 雄狮首页banner三轮播广告,合约期间曝光2周,每小时轮转30次,一日曝光约720次。
15) 雄狮旅游会员电子报,次数 2 次 。
16) 在雄狮门市视频广告联播闽西南文化旅游讯息,全年,依每月档期,每小时轮转约15次,一日曝光约360次。
17) 雄狮旅游门市DM架/A2海报广告宣传3个月。
18) 雄狮旅游门市,灯箱、户外帆布广告宣传3个月。
19) 包装清新福建·山海闽西南旅游产品常态性上架销售。
20) 印制A4泉州文化旅游宣传折页5000份。
3、邀请参加本项目协商的供应商:雄狮国际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绍虹路99号虹桥天地5号楼5楼
4、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4.1、法定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4.2、特定条件:
明细 |
描述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4.3、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协商,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成交供应商进行分包、转包。
5、采购文件的获取:由采购方在发出本邀请函的同时提供给被邀请供应商。
6、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12-23 13:00;报名截止时间:2019-12-30 13:00。
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提交响应文件地点:2019-12-30 15: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市行政中心C栋230),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8、协商时间及协商地点:2019-12-30 15:00,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市行政中心C栋230
9、以上如有变更,采购方会通过更正公告通知被邀请供应商,请供应商关注。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联系人姓名:王娜艳
地址: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市行政中心C栋230
联系方法:0595-22161098
附件:单一来源响应文件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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