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海纳百川”高端人才聚集计划(2013-2017年)》的通知(闽委办发〔2013〕3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人才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请各地各单位对照责任分工,细化落实方案,通过项目化动作、台帐式管理,确保各项人才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形成一批可晾晒、可移植、可推广的人才工作新亮点。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牵头协调,适时开展工作推进情况调研检查,帮助解决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定期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贯彻落实情况。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19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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