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下达海丝人才培养项目专项资金的通知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2-11-10 09:28 浏览量:

各县(市、区)文旅局、广电局,泉州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泉州台商投资区教育文体旅游局,市直相关单位:

  根据《中共泉州市委组织部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资金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泉财行〔2017〕534号)《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人才传承工程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泉文旅〔2019〕152号)《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泉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人才工作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泉委人才办〔2022〕1号)等文件精神,为推进海丝文旅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下达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海丝人才培养项目专项资金50万元(具体名单和金额详见附件),专项用于开展海丝文旅人才课题调研、统一组织的对口专项海丝文旅中青年人才传承培训培育项目、组织实施的文旅后备人才培育“薪传”计划相关项目和人才之家建设项目等方面的支出。

  请及时将经费拨给项目单位,并加强对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项目完成后,项目单位应及时填写《海丝人才培养项目专项资金结项表》,经经费审计、主管部门审查后报送我局人教科。结项时间原则上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最迟不得超过2023年3月31日。

  附件:海丝人才培养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表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8日

  附件

  海丝人才培养项目专项资金安排表

  地区 

  单位 

  项目名称 

  金额(万元) 

  市直 

  福建省梨园戏传承中心 

  曾静萍训练场 

  7 

  泉州市闽南民间歌舞传承中心 

  舞蹈名师集训班 

  6 

  泉州市高甲戏传承中心 

  传统经典剧目高甲戏《大闹花府》表演人才培养 

  6 

  泉州市提线木偶戏传承保护中心 

  海丝艺术人才的传承和培养再提升工程 

  7 

  泉州市南音传承中心 

  国家级南音传承人教学项目 

  6 

  福建省泉州海外交通史博物馆 

  泉州海交馆海丝志愿讲解人才培养项目 

  6 

  泉州市广播影视协会 

  2022年海丝纪录片创作人才短训营 

  6 

  永春县 

  永春县旅游协会 

  2022年永春县乡村旅游人才培训 

  6 

  合计 

  50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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