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征集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的公告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1-08-12 14:58 浏览量: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的通知》(泉财采〔2020〕310号),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作,确保政府采购工作顺利开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本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政府采购项目代理机构,建立政府采购项目自主委托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征集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社会代理机构自愿报名。本单位将综合考察报名参与本项目的代理机构的市场调查、需求编制、现场管理、合同风险防控等方面专业能力,将经审查符合征集条件的代理机构列入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自主委托名单,在本单位委托的范围内,开展对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不含工程项目)代理工作。

  2.征集条件:

  2.1 代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2.2 代理机构在泉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3代理机构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fujian.gov.cn/)注册登记;

  2.4 代理机构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包括福建省内及外省份相关登记及通报);

  2.5 代理机构没有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2.6 代理机构非本地注册的代理机构应在本地设有分公司;

  2.7 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报名方式:

  3.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公示期间2021年8月12日至8月16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持机构介绍信到本单位报名,并递交相应材料文件一式一份(见附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8月16日下午17:00。资料须如实提供,一旦发现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取消资格。

  3.2文件递交地点:泉州市丰泽区府西路行政中心C幢文旅局809室(局计财科),联系人:小陈,联系电话:0595-22118965。

  4.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官网(http://cbtb.quanzhou.gov.cn /)上发布。本单位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本单位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并公示审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通知符合条件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若报名机构或符合条件者少于三家,则取消本次公开征集。

  6.服务期限:自签订委托代理协议起,服务期二年。履行协议期间,我单位将对代理机构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若代理机构不认真履行委托内容,考评结果不合格,我单位有权终止委托。

  7.本征集事项如有变更,将以网上公告或书面形式发布。

  欢迎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前来报名。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8月12日

  附件:

  报名材料清单

 

   

描述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加盖公章) 

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复印;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委托代理人报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2 

在泉州市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办公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固定营业场所审核表》复印件或《固定营业场所租赁合同》复印件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声明函及以下材料 ①提供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证书、本、专科学历及中级职称复印件; ②近三个月《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表》(须有缴费单位与社保机构的盖章)复印件 

(3)①平面布局图复印件; ②开标厅、评标室、抽取专家室、档案室彩色照片(或彩色打印图片)③电子监控设备的(或彩色打印图片)

(4)2020年8月1日以来所代理政府采购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三个项目)。提供每个项目的中标通知书、网上可查的中标公告(网页打印)各1份及代理委托协议书。 

通过福建省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

fujian.gov.cn/)

注册登记

中国政府采购网福建省政府采购分网登记备案的证明或网页截图

代理机构三年内无不良执业记录(包括福建省内及外省份相关登记及通报)

近三年无不良执业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

代理机构没有被列入

“信用中国(http://www.

creditchina.gov.cn)”

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在公告期间(8月12日至16日)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

非本地注册的代理机构应在本地设有分公司

非本地注册的代理机构在本地设有分公司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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