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泉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调查服务项目的采购公告
来源: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时间:2021-07-23 15:10 浏览量:

  为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督促各县(市、区)完善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机制和服务方式,丰富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效能,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拟开展“泉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调查”,拟通过竞争性谈判选择供应商,现欢迎国内的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泉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调查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合同包预算

 谈判保证金

  1 

  1-1

 泉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调查

  1(次)

  70000

  否

  70000

  0 

  项目要求明细:

  1、调查时间:2021年8-9月。

  2、调查对象:对泉州市级和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进行明察暗访,其中以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为重点。

  3、调查内容:

  (1)设施建设:是否建有设施且达标、是否悬挂标识牌等;

  (2)设施使用:设施是否闲置、设施设备是否被占用;

  (3)免费开放:设施是否正常免费开放,是否公开免费开放项目、免费开放时间,工作人员是否在岗等;

  (4)设施功能:图书阅览功能、活动培训功能、数字服务功能、文体活动功能等情况;

  (5)设施使用情况: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培训室、文体活动室等设备是否正常开放等;

  (6)基本信息情况:包括活动举办情况、接待居民人次数及工作人员数量等基本情况。

  4、成果提交:

  (1)《泉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调查数据报告》,excel格式;

  (2)《泉州市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运行管理情况调查报告》,word格式。

  5、成果目标:

  (1)根据采购方最后认可的方案,在不突破经费预算的情况下,按照双方签订的协议要求,保质保量地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所对应的调查;

  (2)做好此次活动过程中影像素材收集工作,活动结束后向采购方提供一份光盘存档。

  6、项目质量控制

  中标供应商应向采购方提供参与本项目工作人员的相关情况,并在确定合作后指派有丰富经验的项目工作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工作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特殊要求:包1: 无

  四、竞争性谈判最低评审价法和成交候选人推荐

  谈判小组将采用最低评审价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合格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评审,并推荐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将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评审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属于《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门颁布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两家供应商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情形,则可以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2名成交候选人。如果成交候选人出现并列相同的最低评审价,则由谈判小组中的采购人代表从并列最低评审价名单中自行选择确定优先顺序。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部分):

  (1)谈判响应声明

  (2)报价一览表(含详细报价书)

  (3)资格证明文件

  (4)技术和商务资料

  (5)相关技术、商务、服务响应承诺及资料

  (6)供应商提交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7)要求作为响应文件组成部分的其他内容(若有)

  供应商应当将响应文件密封包装提交,并在外封套上标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单位名称以及“于         之前(指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及时间)不准启封响应文件”的字样;采用邮寄方式提交响应文件的,其外包装上也必须按前文要求做好标识内容和字样,且供应商还应当主动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邮件收递情况。由于供应商未按照要求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密封、标识、邮寄确认等,由此可能产生的后果(包括拒收、误放、遗漏或提前拆封等情形),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结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供应商应当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首次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谈判文件规定的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首次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谈判小组将不予接收。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9日 15:30,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75室。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响应文件送达,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2021年7月29日15:30,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201会议室。

  八、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九、本项目采购人: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地址:泉州市行政中心C栋。

  联系人姓名:小程

  联系电话:0595-22118903

  

 

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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