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时间:2018-07-31 17:22 浏览量:

  2017年度

   

  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决算

   

   

  

  目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名词解释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2017年度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部门决算说明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泉财决〔20181号)及《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通知(泉财预2017567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有关旅游的规范性文件。

   (二)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市、区)实施旅游发展规划,打造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

   (三)拟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策划、宣传和重大推广活动,开拓旅游客源市场。

   (四)指导全市旅游资源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和旅游项目的规划与开发。监测全市旅游经济运行,负责全市旅游统计及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五)指导全市工农业旅游示范点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工业旅游。推动低碳旅游,发展旅游循环经济。协调指导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工作,发展对台旅游。

   (六)承担规范全市旅游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旅游服务质量、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的责任。规范旅游企业和旅游从业人员的经营和服务行为。组织实施旅游景区、旅游设施、旅游服务、旅游产品等的标准化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诚信体系建设。

   (七)拟订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指导和组织全市旅游教育培训和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

   (八)负责全市国内旅游、出入境旅游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负责旅游对外交往与合作。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泉州市旅发委包括4个机关行政科室及2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泉州市旅发委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行政)

  19

  18

  泉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公共财政预算拨款(参公)

  6

  6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市旅发委主要任务是:围绕世界海丝文化休闲旅游目的地和“五个泉州”建设,不断丰富旅游产品,完善设施配套,强化市场监管,创新旅游营销,推动我市旅游业取得新成效。全市旅游接待游客5474.49万人次,旅游总收入843.81亿元,同比增长21.4%和28.7%。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加快转型,推动管理体制创新。一是积极推动设立旅发委。去年12月29日,省政府正式批复同意将泉州市旅游局更名为泉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全市旅游行政体制改革迈出关键一步。二是国有景区管理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成立文旅集团,发挥引领作用,打造重大旅游项目投资和经营平台。清源山景区经营权划归市文旅集团,引进专业管理团队运营,实现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分离,成为全市国有景区体制改革的示范,为下一步改革提供经验。三是市场监管机制不断创新。在全省率先建立1+3+N”旅游市场综合监管模式,清源山设立旅游法官工作室安溪清水岩、永春北溪文苑、南安香草世界设立旅游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永春旅游集散中心、永春北溪文苑、晋江五店市设立旅游巡回法庭,永春县设立了旅游警察中队,下设13个旅游景区警务室这些做法得到“秋冬会战”国家执法检查组和市领导的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注重产品提升,旅游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一是深化旅游项目建设。我市纳入省市重点在建旅游项目19个,累计完成投资57.5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8.84%;纳入全省旅游系统休闲重大项目23个,累计投资49.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07.96%;省市全域旅游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包项目2个,累计投资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72.73%。海丝茶源(安溪)文化旅游项目等11个项目正式签订合同,计划投资77.3亿元;台商投资区八仙过海大型滨海旅游项目开工建设并增资至80亿元德化戴云山旅游综合开发等5个旅游项目入选2017年国家优选旅游项目。二是推动“古城”全域旅游发展。深化古城历史建筑、特色街区、休闲步道、街头公园等修复和提升工程,完善古城旅游交通标识标牌设置,推动新门街、东亚之窗、泉州美食城等项目建设,完善古城旅游配套。引进非遗活态展示,丰富古城文化内涵,优化游客旅游体验。举办两期古城讲解员培训班,聘用60名优秀学员组建古城讲解员队伍,国庆中秋假期义务讲解32场,取得很好的社会效益。国庆中秋长假8天泉州西街累计人流量突破40万人次。三是丰富休闲度假产品。主动融入全域生态旅游省建设,结合清新指数发布等工作,促进环境优化美化。支持永春、德化创建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加快提升清源山、晋江五店市等旅游景区配套和游览内涵,带动周边旅游业态集聚发展。南安欢乐水世界、清境桃源等休闲体验产品相继开业;德化九仙山、永春天沐温泉等休闲旅游项目有序推进;惠安惠女风情表演、泉港涂岭猪脚美食文化节等8个旅游产品获评“福建省首批优秀创意旅游产品”称号。四是促进“旅游+”产业融合。积极创建省级旅游观光工厂,新增省级观光工厂3家,全市23家,数量全省最多七匹狼集团获评首批“国家工业旅游创新单位”,全国22家中我省仅此1家全省2017年推进工业旅游创建观光工厂工作现场会暨观光工厂标准培训班在我市举办。新增8家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1家水乡渔村3家福建省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1家养生旅游休闲基地、1家体育旅游休闲基地、2家露营公园,推动聚龙生态旅游区创建省级旅游度假区。加快推进惠安崇武镇创建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永春介福乡福东村等27个村创建特色村。举办旅游扶贫村企对接会,推动全市33家旅游企业与33个旅游扶贫村结对帮扶,签订《企村结对帮扶协议书》。五是鼓励旅游商品发展。举办2017首届海丝旅游商品元宵特卖会、泉州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和第六批“泉州伴手礼”认定活动;在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中,泉州获得1金2银1铜的全省最佳成绩。参加2017年度“福建好礼”评选,其中4件商品荣获“福建好礼”旅游商品称号,14件商品荣获“福建好礼”旅游美食伴手礼称号,我单位荣获最佳组织奖。

  )完善服务配套,旅游环境进一步改善。一是完善基础建设。实施“厕所革命”,完成新(改)建旅游厕所60座第三卫生间10座。推进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重点推动泉州海丝新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惠安县、安溪县、晋江机场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功能配套。二是发展智慧旅游。建设“清新福建”旅游多卡通闸机34台,已全部接入省局信息平台;推广和使用语音导览系统,丰泽区设立智慧语音导游点260处全市中心城区共现有语音导游点560处三是重视人才培养。举办导游在职提升教育培训、古城讲解员培训、厦漳泉青年骨干导游培训等各类培训20多场。组织涉外饭店中高级旅游管理人才赴港澳培训交流。400名骨干导游员入选“全省千名导游员在职提升教育培训计划”。推选我市优秀导游员参加“清新福建金牌导游”评选1人获首批“清新福建金牌导游”荣誉称号。

  )强化市场监管,旅游美誉度进一步提升。一是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反恐防爆、党的十九大以及黄金周和汛期、旅行社包车等专项检查,共检查13个县(市、区)和61家企业,发现隐患96条,并持续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安全隐患整改到位。二是严把行政审批关口。新增出境游组团社2家,新增旅行社5家,注销旅行社4家。新增四星级饭店1家,取消3家四星级饭店和5家三星级饭店的星级称号,并对1家酒店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组织电子导游证换发工作,审批发放电子导游证1249张。三是加大旅游执法力度。加强A级景区日常管理,明察暗访力度加大,撤销2家A级景区,责令7家限期整改,提升了我市A级景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并将旅游发展指数纳入市对县(市、区)绩效考评。开展旅游联合执法486人次,检查旅游团队356个、导游人员556人次、旅游经营单位226家,发出改正通知15份,罚款处罚旅行社3家,罚没金额共计3.2万元,注销旅行社3家,进一步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四是畅通旅游投诉渠道。落实旅游投诉“一口受理、 快速办结、先行赔付”服务承诺,全面运行12315旅游投诉平台,共受理旅游投诉88件,均全部办结,为游客挽回经济损失3.5万元。五是强化文明旅游引导。组织举办“志愿情·泉州红”文明旅游骑行宣传活动、“志愿服务巾帼行”活动等主题活动,普及文明旅游常识,引导广大游客主动参与。

  )深化品牌推广,旅游知名度进一步扩大。一是继续打造海丝旅游形象和品牌。借助金砖国家治国理政研讨会、2017环泉州湾国际公路自行车赛、第三届海上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以及第四届海丝泉州自驾旅游节、第二届海丝文化旅游嘉年华等大型活动推介海丝形象;借助斯里兰卡国家旅游部长来访,策划“重返泉州续缘海丝”话题,微博阅读量超过1亿,荣登微博全球综合榜第二、旅游榜第一的成绩,被评为IAI国际旅游奖事件营销类优秀奖围绕古城策划2017泉州海丝古城徒步穿越、“海丝泉州”通关文牒首发、新讲古人免费带你游西街、惠安女免费游刺桐等活动对接美中旅游业联合协会、台湾观光协会、马来西亚8度空间电视台、中央电视台等旅行社组织和知名媒体来泉采风踩线、拍摄专题片在合福高铁、沪深动车上投放宣传广告。二是精准营销深挖重点市场。举办“首届高山古琴会”,签约“一带一路”报业集团,将在海丝沿线53个国家设立旅游宣传窗口;参加由国家旅游局主办的“美丽中国——2017年港澳地区主题旅游宣传”活动。随省旅发委赴南昌、深圳、兰州、西安等地开展推介。组织企业赴贵州、广西、安徽、新疆及福州等地旅游推介交流。对接青海、宁夏、河南洛阳、广东梅州及省内三明、龙岩等地来泉旅游推介交流。组织企业参加第十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2017中国——东盟博览会旅游展、昆明国际旅交会、第31届香港国际旅游展、台北两岸观光博览会等重要旅游展会。三是加强旅游产品整合和包装。对旅游资源进行梳理和整合,编排30条一日游专题旅游线路和10条多日游精品旅游线路,并通过网络和新媒体不断推送。“泉州丝绸之路文明之旅”入选“最受港澳青少年欢迎的十大主题游学活动”,“古城文化之旅”等3条线路入选“最受深圳市民喜爱的福建精品旅游线路”。鼓励旅游企业加强与OTA合作,策划“暑期放‘价’爱出发”活动,推动清源山、崇武古城、九仙山等泉州重点景区大规模上线驴妈妈旅游网、去哪儿APP、携程等各大OTA 首页板块。策划组织海丝泉州旅行商采购大会,邀请全国重点旅游批发商来泉踩线采购旅游线路。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委年初结转和结余2280.23万元,本年收入1789.49万元,本年支出2279.94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4.05万元,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93.84万元。

  (一)2017年收入1789.4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减少1748.56万元,减少49.4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726.03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万元

  2、事业收入0万元。

  3、经营收入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63.46万元。

  (二)2017年支出2279.9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72.53万元,增长41.8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92.1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54.25万元,公用支出47.88万元。

  2、项目支出1687.8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60.89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673.28万元,增长42.4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1、2019999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万元,2016年没有该项目,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参加赴港澳旅游人才研修班追加的费用。

  2、2079903文化产业发展专项支出10万元,2016年没有该项目,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费用。

  3、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0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43万元,增加9.7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调待。

  4、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4.54万元,2016年没有该项目,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是新增基本养老保险改革缴费支出。

  5、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6万元,增长12.2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6、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4.7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0.28万元,增长6.33%。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7、2130199其他农业支出2.21万元,2016年没有该项目,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美丽乡村游专项经费支出。

  8、2140199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5.70万元,2016年没有该项目,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增加泉金航线及对台旅游补助。

  9、2160501行政运行424.2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82.14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支出增加。

  10、21605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2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7.01万元,增长140.38%。主要原因是专项业务工作需求增加。

  11、20160504旅游宣传6万元,2016年没有该项目,增长率为100%。主要原因是增加省级旅游品牌宣传奖励。

  12、2160599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1598.8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46.28万元,增加38.72%。主要原因是开展旅游宣传、旅游市场整治等活动增加。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8.0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40.2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7.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1.62万元,同比减少49.83%。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5.85万元,主要用于涉外旅游高级人才培训及面向境外主要旅游客源市场宣传推介工作经费。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2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50.51%,主要是:主要是因公出国(境)出访的任务、国家(地区)、批次与上年不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0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0.0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分别增长0.00%和-99.82%,主要是:因公车改革,我单位已无公务用车   

   (三)公务接待费5.74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新闻媒体来泉拍摄专题宣传节目、港澳旅行商和媒体来泉踩线、接待重要旅游项目投资商及上级单位和领导到我局调研、考察、检查指导工作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50批次、接待总人数50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增长110.55%,主要是:接待媒体来泉拍摄采风数量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7.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0.28%,主要是:减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的退休人员费用。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工作情况及成效

  1)专项基本情况

  2017年,市级财政统筹安排2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加快推进旅游业发展。主要用于:旅游市场拓展、地接业务奖励、景区提升经费、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智慧旅游、旅游商品经费、行业管理经费、旅游人才培训等各方面工作。

  2)主要成效

  一是旅游经济持续增长,产业地位更加凸显。2017年,全市接待游客5474.49万人次,同比增长21.4%;实现旅游总收入843.81亿元,同比增长28.7%;两项主要旅游经济指标均保持全省三。

  二是项目推动进展有序,旅游招商初具成效。旅游投资超额完成19个省市重点在建旅游项目,累计投资57.53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28.84%;23个全省旅游系统休闲重大项目,累计投资49.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207.96%;2个省全域旅游重大项目及基础设施工程包项目,累计投资1.9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72.73%。项目招商成果丰硕围绕“古泉州(刺桐)史迹”申遗,策划“海丝古港”文化旅游综合体项目。编制《泉州旅游重点招商项目指南》,借助投洽会、旅博会、产业博览会平台,加强旅游项目引进。同时,八仙过海大型滨海旅游项目增资至80亿惠安中医药健康养生产业园项目完成初步选址,德化戴云山旅游综合开发等5个旅游项目入选2017年国家优选旅游项目。

  三是产业融合步伐加快,有效供给显著增加。古城旅游功能得到释放。丰富古城文化内涵,推动西街慢体验、新门特色街区、美食城、东亚之窗等项目建设,组建古城讲解员队伍,举办第二届古城徒步活动(吸引14000多人报名,5000多人参加),国庆、中秋假期,西街人流量达到42.9万。二是休闲度假产品更加丰富。新增省级生态旅游示范区8家、首批“福建标志性文化旅游场馆”2家、省级露营公园2家、省级养生旅游休闲基地1家、省级体育旅游休闲基地1家、3A级旅游景区1家。惠安聚龙旅游区获评省级旅游度假区,涂岭猪脚美食文化节等8个旅游产品获评“福建省首批优秀创意旅游产品”。乡村旅游发展加快。27个村获评省级乡村旅游特色村,3家单位获评省三星级乡村旅游经营单位。德化洞上陶艺村创客基地获评省级乡村旅游创客示范基地,惠安崇武镇获评省级乡村旅游休闲集镇,安溪县虎邱镇获评省十佳旅游休闲集镇,晋江围头村获评省二十佳旅游特色村,永春水凤凰获评省级水乡渔村发挥乡村旅游扶贫功能,探索乡村旅游扶贫带动机制,全市33家旅游企业与33个旅游扶贫村结对帮扶,助推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工业旅游走在全省前列。新增省级观光工厂3家,全市共有23家,数量全省最多全省2017年推进工业旅游创建观光工厂工作现场会暨观光工厂标准培训班在我市举办,工业观光旅游成为新亮点旅游特色商品繁荣发展。举办首次“海丝泉州”旅游商品元宵特卖会、泉州旅游商品设计创作大赛和第六批“泉州伴手礼”认定活动,28种产品入选正式名录,全市共有伴手礼正式名录189种。参加首届中国民族特色旅游商品大赛,我市获1金2银1铜,成绩全省最佳。参加2017年度“福建好礼”评选,4件产品获“福建好礼·旅游商品”、14件产品获“福建好礼·旅游美食伴手礼”,我单位获最佳组织奖。

  五是软硬环境日益改善,服务品质逐步提升。基础配套日渐完善。扎实推进“旅游厕所革命”,完成新(改)建旅游厕所60座,清源山景区建成第三卫生间10座。推动泉州海丝新城旅游集散服务中心建设。加快智慧旅游建设,启动“泉州智慧旅游云平台”工程,设立语音导游点360处,全市共660处。旅游安全扎实推进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我市星级饭店分级控经验被省旅发委发文推广举办安全生产培训和消防反恐应急演练,开展常态化安全生产检查,全年无重大旅游安全事故发生。市场管理更加高效。开展联合执法486人次,检查旅游团队356个、导游员556人、旅游经营单位226家撤销注销A级景区2家、4星级饭店3家、3星级饭店5家旅行社4家;处罚旅行社3家,罚金3.2万元。落实“放心游福建”服务承诺,快速处理投诉94件,办结率100%,挽回游客经济损失3.5万元。人才队伍不断壮大。举办古城讲解员、厦漳泉青年骨干导游等专题培训,组织涉外旅游饭店高级管理人才赴港澳学习交流400名导游员参与“全省千名导游员在职提升教育培训计划”,2名优秀导游员分别获评清新福建金牌导游员”“清新福建金牌讲解员”称号

  六是品牌营销多措并举“海丝泉州”渐入人心。媒体宣传精彩不断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合作,微博关注用户超过45万,微信超过2万,微博“重返泉州续缘海丝”话题短期阅读量超过1亿,荣登微博全球综合榜第二、旅游榜第一,获得IAI国际旅游事件营销类优秀奖;在微博、新浪旅游主办的“2018最值得期待的目的地”评选中,我市入选“2018年最值得期待的目的地”展会营销亮点突出。组织参加第十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等重要展会,以“海丝+古城”为元素,精心设计旅游展馆,推出系列优惠活动,备受业界瞩目,我市获评第三届海峡旅游博览会最佳展台奖和最佳组织奖、获评2017福建旅游生活展最美展位奖和最佳组织奖。旅游合作互动频繁。加强国际交流港澳台交流,我市“丝绸之路文明之旅”入选“最受港澳青少年欢迎的十大主题游学线路”。加强区域互动,推动省内外客源市场全方位拓展主题活动异彩纷呈。举办全国旅行商采购大会,吸引来自30多个城市80多家旅游批发商参与,多家旅行商与本地旅游企业签订双向合作协议。围绕“5·19中国旅游日”“国庆中秋黄金周”“泉州古城”等主题,组织开展旅游节庆活动200多场,其中泉州骑游攻略赛吸引了全国各地3000多名骑行爱好者参加,第二届海丝文化旅游嘉年华推出100多项旅游活动和80项优惠措施,连续举办四届的“海丝泉州”自驾旅游节逐步成为我市自驾旅游品牌,围绕古城举办的“海丝泉州”通关文牒首发、邂逅古城·新讲古人免费带你游西街、惠安女免费游刺桐等活动备受关注,吸引大量游客参与。各县办节水平不断提高,海峡两岸(泉州)高山徒步大赛、安溪茶业博览会暨茶文化旅游节、海丝雅集·雪山古琴演奏会等节庆活动知名度逐步扩大,“一县一节庆”品牌影响力持续提升。

  2、存在的主要问题

  应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办法,量化绩效目标,规范和加强旅游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资金的引导和激励功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相关意见建议

  进一步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发挥旅游专项资金激励和导向作用,优化资金使用结构,完善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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