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为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保驾护航
来源:惠安县文体旅局 时间:2020-10-12 16:15 浏览量:

  为不断完善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动公共文化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群众倾斜,我县制定出台《惠安县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旨在重视打造我县文旅系统人才、带动乡村文化振兴、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便民化,为争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顺利通过文旅部验收添砖加瓦、保驾护航。 

  暂行规定中设定了文体活动经费、村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专项资金、培育百千特色文化服务中心资金、扶持基层文化人才专项、乡村民俗馆的运行经费补助、地方剧种公益性演出补助专项等资金安排,从硬件、软件、人才、环境等多方位进行政策扶持和引导。纵观专项资金的使用规定可以看出,公共文化专项资金的财政杠杆效应主要凸显于:一是强调普惠性和基本性。立足创“国标”、打基础、夯根基目标,专项资金在很大程度上关注镇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暨广大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需求,对镇村按照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标准完善场所内外设施设备进行针对性奖补,力图补足公共文化发展所需之“钙”,丰实广大群众文化需求“菜篮子”;二是打造文化创新标杆。2019年,全省组织开展百千特色文化服务中心创建活动,我县敏锐捕捉创新性转化和创造性发展契机,勇立争创“国标”大潮之头,履行文化发展担当,率全市之先,研究制定《惠安县百千特色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暂行办法》,2020年在全县范围内评选一批主题突出、设施完善、文化内涵深厚、运营管理良好的特色文化标杆。目前,12镇共24家创建单位申报评选,9月份县文旅局将联合财政局进行实地评审。三是聚焦人才振兴。坚持功以才成、业由才广的理念,以人才兴文为目标,深入落实人才“港湾计划”,注重培育乡土文化人才、艺术人才,积蓄乡村文化振兴之“魂”。专项资金中安排扶持县高甲戏、木偶戏进校园、进村居、进社区开展公益性展演活动,当年度为基层输送不少于50场的公益演出,将地方优秀传统文化养分导入基层和民间,形成以人才传承文化、以文化涵养民众的良性循环机制。同时,给予村级文化协管员每人每月100元贴补,激励文化协管员扎根文化土壤,带动村民发展文化事业。四是繁荣群众性文化活动。为鼓励镇村开展面向基层群众的群众性文化活动,并提高我县群众文艺发展水平,设立文体活动专项资金,补助基层结合各地文化特色和旅游资源策划举办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旅游体育活动,促进12镇218个村处处有活动,让群众在一年中享受到家门口的文化“四季餐”。 

  专项资金暂行规定实行期一年,根据实际适时修订,颁布实施后将有益于县、镇、村各级文化事业单位“展开手脚”做文化,不断推动我县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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